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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11-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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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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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入冬以来,我县大部分地区气候干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倒淌河、江西沟等乡镇局部已发生小范围草原火灾,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现将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各乡镇和县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检查、再落实,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二、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针对当前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充分利用媒体、手机短信和制作宣传牌、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森林草原防火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科学防火、安全扑火常识,特别是在林区、防火重点区域和居民点张贴防火宣传标语,营造浓厚防火氛围,强化全民防火意识。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火工作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依法治火,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和控制,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将野外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野外生产和生活用火,认真抓好防火期各项防火措施,加强火种检查,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护林人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实施重点防范,努力做到有火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切实把森林草原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高度戒备,全力做好扑火准备工作。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扑火队员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各种扑火机具、扑救物资设备要保持齐备和完好。一旦遇有火情,要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出击,速战速决,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县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扑火人员人身安全,精心组织、科学指挥,坚决避免扑救火灾中发生伤亡事故。
五、严格值班,全面加强火情监测工作。根据近期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值班抽查情况,各乡镇存在森林草原防火值班电话无人应答,或是未及时更新值班电话而出现空号、错号等现象,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根据上述情况,进一步加强高火险时期的值班调度工作,及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送最新值班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实行日报告及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每天按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天火灾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对不按规定上报或迟报、瞒报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时刻做到通讯畅通无阻,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县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要随时抽查,如发现有脱岗、漏岗现象,将追究值班人员及主要领导的责任。各林区、管护站护林防火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辖区内林区火情动态,全面监控,不留死角和盲区。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