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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4-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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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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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13〕3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鲍 宗 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安 进 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豆 拉 加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雪 松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 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斌 英 县农牧局副局长
丁 仁 祯 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才让端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却巴东主 县教育局副局长
晁 梅 兰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索南尼玛 县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韩 生 虎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郭 福 涌 县水利局副局长
尚 红 飙 县城镇管理局副局长
唐 发 平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董海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晁梅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