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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3-08-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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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3〕10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共和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藏汉两文印章已按《标准》(GA241.1241.82000)刻制就绪,从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

附:印 模

                             2013年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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