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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3-09-2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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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3〕145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13年第四季度价格调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2013年第四季度价格调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9月19

  抄报: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州发改委。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919日印发

共印75

共和县2013年第四季度价格调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第四季度价格调控工作,全力实现年内CPI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结合《共和县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工作方案》(共政办〔201342号)和《共和县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方案》(共政办〔2013121号),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落实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共和县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工作方案》和《共和县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保供稳价领导小组情况分析会,严格落实县、乡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遏制当前物价过快上涨势头,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稳定。

责任单位:县物价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加快完成平价商店建设任务。9月底完成我县10家政府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任务与政府新增两个猪肉和粮油平价销售点,同时,加强对平价商店运营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平价商店对价格调控的牵动性和导向性作用,带头执行政府的价格干预措施,所经营的萝卜、白菜、土豆等20种蔬菜销售价格低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15%以上,粮、油、米、面、蛋、禽、肉、奶销售价格低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5%,充分让利于民,有效平抑物价,切实缓解市民买菜贵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工商局

三、对主要农副产品进行批零差率控制和实行最高限价。对百佳农贸市场和团结市场的251户蔬菜等农副产品经营户实行摊位费政府补贴,每个摊位每月补贴30元。对主要的24种蔬菜品种实行批零差率,其中:冬瓜、萝卜、大蒜、葱、生姜、土豆等6种蔬菜批零差率最高为20%;黄瓜、西红柿、长茄子、尖青椒、蒜苔、豆角、大葱、菜花、蒜苗、甘蓝、菜瓜等11种蔬菜批零差率最高为25%;芹菜、油菜、生笋、黄豆芽等4种蔬菜批零差率最高为30%;韭菜、大白菜、菠菜等3种蔬菜批零差率最高为35%猪肉及牛羊肉价格动态调控,鲜牛羊猪肉进销差率5%,鲜蛋批零差率为10%。在批发环节上政府限量、限时供应羊肉、猪肉、蛋等农副产品,并对供应的羊肉、猪肉、蛋类进行批发环节补贴,每公斤分别补贴4元、2元、1元,在零售环节实行最高限价销售根据市场情况,价格出现涨幅过高或异常波动过大时,政府加大冷冻肉的投放力度,稳定市场价格。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

四、继续做好平价粮油的投放工作。利用平价粮油销售网点,做好销售工作,按照特一粉3.4/公斤、特二粉2.96/公斤、牛肉面专用粉3.84/公斤、馒头粉3.28/公斤、标准粉2.84/公斤、一级粳米4.9/公斤、四级五公升菜籽油53/桶的标准加大政府平价粮油投放力度,确保政府平价粮油供应不断档。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做好农副产品的调运和储备工作。组织实施好今冬淡季蔬菜的储备和调运工作,利用确定的7户蔬菜批发户,承担蔬菜调运储备及供应任务,每日增加调运不少于20吨,确保每天市场供应不断档,采取补运费、补装卸费、补损耗的“三补”方法进行补贴,缓解我县当地蔬菜供应不足的矛盾;利用牛羊肉屠宰旺季,加大政府肉类储备,储备羊肉200吨、猪肉100吨、鸡蛋50吨,确保本地市场货源充足;减免绿源生猪、荣达清真等屠宰场动物屠宰检疫费。继续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保障绿色通道24小时免费通畅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通过召开农畜产品“农超”对接洽谈会,与本省及外省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和批发户签订供货协议,充分发挥高科技生态示范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超市、公司和合作社等直销方式,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对春旺、健翔、羽禽3家设施农业企业各配备1辆农副产品配送车。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经济商务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

    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严管重罚。密切关注市场价格的走势和变化趋势,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及时采取政府补贴、批零差率控制、最高限价等有效措施予以调控。集中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的价格秩序进行规范和整理,清理和纠正各种名目的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落实经营者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制度,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由县发改局牵头组成联合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打击肉霸菜霸的欺行霸市和少数经营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强买强卖、假冒伪劣、缺斤短两、散布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良好稳定。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农牧局

七、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切实加强对采价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对粮、油、肉、禽、蛋及主要蔬菜品种和餐饮类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实行一月一报制度和每五日通报制度,确保源头调查数据质量的真实可信,及时反映市场物价调控效果。认真做好分析研究,对市场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测,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的反映我县市场价格走势,为县政府平抑市场物价、科学决策提供及时、详实的资料。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

八、做好政府各项补贴发放工作。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保障补贴及时到位,民政、社区、银行做好各项补贴的发放工作,确保各项补贴三个工作日内全部到位,增加残疾人的物价临时补贴,对全县残疾人每人补助100元,最大限度地减少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安排使用好价格调节基金,继续做好水价补贴工作,充分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从严控制提价项目。今年除国家、省出台的调价项目外,一律不得擅自出台新的调价项目。对影响价格指数的主要食品类商品价格实行调价备案和提价申报等措施,坚决遏制价格虚高和流通环节肆意加价行为。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强化目标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县纪委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落实市场价格调控政策不力的责任人,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除年度考核奖,并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海南州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慵懒表现挂号销号制度(试行)》进行问责和挂号;对价格调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时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十一、发挥舆论宣传报道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平抑物价工作加强舆论宣传报道,客观分析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市场价格波动,理性消费;对平抑市场物价做出贡献的企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防止恶意炒作,教育、引导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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