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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1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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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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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13〕216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暖工作,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力度,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 金 星 县委常委、副县长、宣传部长
副组长:格 宝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司 成 奎 县公安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久迈旦增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薛 文 财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 杰 本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仁 增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华 科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 西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严 海 明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杰扎西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 斑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南加才让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万玛才旦 县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万玛才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