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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12-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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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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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13〕226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户户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安装置换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通过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扫描录入等工作已经全面完成,现将进入“户户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置换阶段。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装数量
全县范围内安装“户户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7053套。
二、时间安排
全县“户户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工作从11月25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各乡镇安装具体时间为:11月25日沙珠玉乡完成251套;11月26日龙羊峡镇完成989套;11月27日倒淌河镇完成636套;11月28日至29日江西沟乡完成443套;11月30日至12月2日黑马河乡完成508套;12月3日至6日石乃亥乡完成978套;12月7日至9日切吉乡完成386套;12月10日至12日恰卜恰镇完成953套;12月13日至15日廿地乡完成677套;12月16日铁盖乡完成149套;12月17日至20日塘格木镇完成1083套。龙羊峡镇、倒淌河镇、沙珠玉乡已安装1010套,因此各安排了1天安装时间。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协调配合,做好设备发放安装工作。各乡镇、县文体广电局、县电信公司要各司其职,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户户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任务。安装工作开始后,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社干部全部要到场开展工作,负责集中群众,配合县电信公司准确发放“户户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确保群众及时收看电视节目。
(二)加大清缴力度,做好集中销毁工作。已实施“村村通”、“户户通”项目的农牧户拥有的非法接收设备于12月20日前全部予以收缴;已安装“户户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存在信号不稳定、无法收看等问题,在设备调试正常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收缴非法接收设备;没有实施“村村通”、“户户通”项目的,待“户户通”设备安装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收缴非法接收设备。收缴的非法接收设备登记造册后,由本乡镇负责集中销毁。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安装工作按期完成。县文体广电局要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提前做好与乡镇的沟通工作,及时处理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安装进度表推进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户户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任务。
201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