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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1-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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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14〕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州政府督察组对共和县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反馈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海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政府督查组对共和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反馈意见的通知》(南安办〔2013〕46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督查反馈意见,认真贯彻州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及《海南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努力克服松懈、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全县度过一个安静祥和的春节。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在本单位、主管区域、主管行业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相关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并根据本单位职责及时制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按照主管原则对督查反馈意见中提到的企业、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复检排查阶段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