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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6-2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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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4〕9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交通沿线路域及建筑控制区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共和县交通沿线路域及建筑控制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2014年6月17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7印发

共和县交通沿线路域及建筑控制区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存在的“脏、乱、差”等各类问题的期待,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开展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共政办2014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以解决全县境内国省道交通沿线路域、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违法违规广告牌、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粮晒场等“脏、乱、差”等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开展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硬化、畅通工程、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抓手,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加快国省道沿线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教育引导城乡农牧民群众提高交通环境文明意识,着力提升城乡文明新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县交通沿线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州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年度分阶段实施,20143月至6月,采取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交通沿线“脏、乱、差”等问题。通过连续3年持续实施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到2016年底,使全县境内交通沿线环境得到全面整治,实现“环境整洁、生态优美、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整治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国省公路交通沿线环境整治。2014年重点完成湟倒一级共和段、环青海湖景区109公路环湖东路、西路沿线的环境整治任务;2015年重点完成共茶高速和214国道共和段公路沿线环境整治任务;2016年重点完成恰卜恰至龙羊峡、倒淌河至龙羊峡公路沿线的环境整治任务。

    (二)农村公路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整治。2014年完成恰卜恰镇至龙羊峡镇、恰卜恰镇至切吉乡等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周边村庄环境整治任务。2015年完成三塔拉至大水桥沿线及恰卜恰至切吉路、恰卜恰至江西沟公路的环境整治任务。

    四、整治内容

    (一)建筑控制区内的整治。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是指公路边沟外沿路基坡脚或路垫上边坡坡顶、高速公路隔离栏起向外的距离(高速公路50米,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整治内容主要有:清理非法建筑物、广告标志牌、无实际意义的围墙、砌筑在公路边沟墙顶上的围墙、路基路面及桥涵两头堆积物、网围栏、洗车加水点、商铺店面、打场晒粮等,包括城镇过境路段的环境整治,如边沟清理、集贸市场和摆摊设点、占路为市等治理工作。

    (二)公路路域内的整治。公路路域内是指公路边沟、路基坡脚、路垫上边坡、高速公路网围栏以内的公路主体和公路附属设施。整治内容主要有:环境整治、病害处理等工作。

五、责任分工

(一)交通部门对公路路域内的整治工作负全责。

(二)相关乡镇、单位对公路路界外两侧环境进行整治。沿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公路路界外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区域内国省道路沿线环境负全责。通过重点治理过村路段、集市贸易、倾倒垃圾、排放污水、违章建筑广告牌、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解决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脏、乱、差”问题。

(三)相关乡镇负责过镇村路段的绿化、美化工作。相关乡镇按照管理职责及有关要求开展镇村绿化、美化工作,同时负责对公路沿线群众进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路环境卫生。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公路沿线路域、建筑控制区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改革发展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组织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责任机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包干负责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做到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县城镇管理部门要及时准确开展监管工作;恰卜恰镇人民政府和各居委会要派人员及时制止向道路沿线两旁倾倒垃圾的行为;县监察部门负责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重视不够、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县环保部门负责对道路沿线的工业及生活污废水、垃圾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县工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工商营业执照的审查把关,对涉及道路沿线环境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营业执照;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店向路边及环境区内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的监管,对餐饮行业进行整治;县公安部门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妨碍公务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各责任单位必须对所划定区域的道路沿线进行认真、彻底的清理,清理出的垃圾等杂物集中拉运到垃圾处理厂,不得就地填埋,县城镇管理部门负责出具相关证明。各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顺利完成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 建立长效机制。实行绩效目标考核,对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宣传技术手段和高科技传播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实施交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自觉维护交通沿线环境整洁、道路通畅。

() 严格督查考核。加强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我县交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附件: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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