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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7-0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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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4〕9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共和县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4623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 日印发

共和县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共和县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和《共和县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行动方案》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经营有序、环境优美”为工作要求,以属地化管理为原则,以加强交易秩序监管、整治环境卫生为重点,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员参与,努力创建并保持有序、整洁的市场形象。

二、工作目标

针对恰卜恰农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团结家园农畜综合市场、赛乾路(文化街)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超出划定区域经营及占道经营等情况,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使各市场内外乱设摊、乱堆放、乱搭建等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整治范围

恰卜恰农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团结家园农畜综合市场、赛乾路(文化街)。

四、整治内容

(一)恰卜恰农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一是清理市场外乱摆摊设点行为,引导市场外的流摊流贩进场入市经营,畅通街面人行通道;二是把市场入口处堵塞通道的流动摊贩统一安置在市场内新设立的销售区域内,畅通入口通道;三是要求经营者要在划定的区域内经营,不得越线、越位摆摊;四是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对市场内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清理,并严禁车辆在经营时间内随意出入和滞留;五是督促市场开办单位配备足够的卫生保洁员,设置相应垃圾桶(箱)等环卫设施,对废弃物实行集中清运,保持场内卫生整洁。要求市场每天早中晚保洁不少于3次,重点区域要不间断巡查清扫保洁,保证市场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六是对水果、蔬菜区陈旧、破损的遮阳伞及装饰物等进行更换;七是加强对自产自销早市的管理力度,设立自产自销专区,严格经营时限,严禁超时经营,防止影响市场正常的经营活动;八是将位于青海湖南大街邮政局门口的马路隔离栏出口移至恰卜恰农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门前,进一步缓解市场正门交通拥堵的现象。

(二)团结家园农畜综合市场。一是清理市场通道内及市场外随意摆设的摊点;二是清理市场通道两侧墙体上粘贴的各类信息,并设立专门的信息发布栏,确保墙体干净整洁;三是保持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市场每天早中晚保洁不少于3次,重点区域要不间断巡查清扫保洁,保证市场内无垃圾和市场周边无垃圾堆放。

(三)赛乾路(文化街)。一是整治商铺在店外台阶上摆放货物的行为,所有商品一律入店;二是清理商铺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三轮车和小型货车的行为,确保人行道路畅通。三是保持赛乾路卫生整洁,保证无垃圾堆放。

五、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621日开始,到627日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62122日,集中力量整治市场内外乱摆摊设点经营和流动经营现象,统一安置现有的流动经营户及占道经营户;在市场内设立自产自销专区。

62324日,集中力量整治商铺越线、私搭乱遮、乱堆放现象。

62526日,集中力量整治市场内滞留车辆、整治市场和周边环境卫生。

627,完成马路隔离栏出口移位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开展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是“五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分工,分片分段、定点定岗、密切配合,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强化督查,确保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果。

(二)加强协作,长效管理。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实现百姓满意、整治达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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