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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7-0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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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4〕9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全县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李 增 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吉 先 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 康 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海 勇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索南东主   县科技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司法局局长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仁青多杰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拉毛才让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 绍 邦   县地税局局长

张 永 顺   县国税局局长

刘 海 军   县统计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工商局局长

薛 文 财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严 海 明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豆拉才让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南加才让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庆 忠   青海共和农村合作银行行长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和省州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确定服务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发展重点、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决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谢康勇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服务业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服务业发展的日常工作,负责筹备组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全县服务业的发展进行分类指导,编制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服务业年度考核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服务业引导资金年度投资方向、重点建设项目及下达资金计划;会同县财政局研究制定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全县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协调督促规划执行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4627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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