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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8-0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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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4〕11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恰卜恰镇西香卡村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责任单位工作 职责和相关负责人员调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04 浏览次数: 【字体: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恰卜恰镇西香卡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切实做好社区建设工作,根据2014年第16期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现将恰卜恰镇西香卡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和相关负责人员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职责:一是组织实施社区地面附着物拆迁、征地、项目户认定、住房建设等工作。西香卡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要按照新农村新牧区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来办事,坚持群众自治、自主、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委会和群众的主体作用,完善和执行议事、协调、决策、监督、公示等工作流程,不得代替、包办村社内部事务;同时,组建成立由各个层面群众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村内重大问题的协商和决策。二是负责县政府土地储备中心贷款中安排的2000万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完成社区建设征地费用和建房补助资金的补偿发放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一是负责社区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恰卜恰镇西香卡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要求,协助县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社区各类基础设施的勘察和设计工作,为完成各项基础设施代建项目提供保障,同时,具体负责社区房屋、各类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放线和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施工单位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补助的2000万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投资任务,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全数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群众建房补助。

县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协调州对口支援办和江苏省对口支援处,负责江苏省援建3000万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协调江苏省对口支援处完成代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建设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职责:按照“政策引领、规划先行、资源节约、合理配置”的原则,统筹安排项目区内土地利用工作。拆旧节约的土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应优先满足社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用地需求,其余指标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偿调剂到社区项目建设集中使用,所得土地级差收益应及时足额返还社区,主要用于旧村拆迁补偿、土地复垦和建房补贴。在新型农村社区范围内,社区配套确定的商业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实行土地招拍挂出让,取得的土地收益全部返还用于社区建设。

二、调整社区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恰卜恰镇西香卡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已成立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现对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调整,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谭玉贵同志任主任,县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吉先加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钟耀庭同志、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薛文财同志任副主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和协调社区建设各责任单位,完成安置拆迁、项目建设、土地招商、资金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各责任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按照《恰卜恰镇西香卡村新型农村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度,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4年7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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