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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8-0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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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4〕115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房地产市场进行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04 浏览次数: 【字体: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根据州政府转发省政府办公厅的《青海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青政办〔2014110号)文件精神和海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检查的通知》(南住建〔210498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地税局、县监察局等部门组成共和县房地产市场联合检查组,拟定于83日至88日开展全县房地产市场检查工作。联合检查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才让端智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张 海 云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员:都 芬 庭   县监察局专职纪检员

          桑杰坚措   县地税局恰卜恰分局局长

          张 晓 东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

王 海 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主任

吉 星 明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管所所长

马 生 祥   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卜 晓 霞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一、检查范围

本县县域内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检查内容

1.质量问题;

2.基本设施完善问题;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

4.前期物业进驻情况;

5.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6.其它需检查项目。

三、工作要求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地产市场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房地产开发、建设、售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整改不规范行为。被检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认真配合,并根据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为迎接8月中旬海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全面检查做好准备。

201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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