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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8-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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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14〕115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房地产市场进行检查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根据州政府转发省政府办公厅的《青海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青政办〔2014〕110号)文件精神和海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检查的通知》(南住建〔2104〕98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地税局、县监察局等部门组成共和县房地产市场联合检查组,拟定于8月3日至8月8日开展全县房地产市场检查工作。联合检查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才让端智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张 海 云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都 芬 庭 县监察局专职纪检员
桑杰坚措 县地税局恰卜恰分局局长
张 晓 东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
王 海 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主任
吉 星 明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管所所长
马 生 祥 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卜 晓 霞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一、检查范围
本县县域内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检查内容
1.质量问题;
2.基本设施完善问题;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
4.前期物业进驻情况;
5.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6.其它需检查项目。
三、工作要求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地产市场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房地产开发、建设、售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整改不规范行为。被检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认真配合,并根据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为迎接8月中旬海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全面检查做好准备。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