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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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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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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14〕12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城镇建设规划审查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城镇建设规划审查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李 增 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常 福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东 忠 民 县监察局局长
吉 先 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谢 康 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薛 文 财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扎 西 县城镇管理局副局长
赵 旗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龚 建 平 县气象局局长
薛 伟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钟耀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城镇建设规划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