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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0-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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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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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14〕18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实行共和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森林草原防火分片包干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实行共和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分片包干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 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划分
总负责人:周 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负责人:赵久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华 嘉 县农牧局局长
(一)第一组负责人:王宏林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气象局
负责塘格木镇、切吉乡防火工作。
(二)第二组负责人:赵久文
成员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民政局
负责恰卜恰镇、倒淌河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三)第三组负责人:韩忠明
成员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负责廿地乡、沙珠玉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四)第四组负责人:安进奎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龙羊峡镇、铁盖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五)第五组负责人:华嘉
成员单位:县农牧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石乃亥乡、黑马河乡、江西沟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二、 工作要求
(一)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和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防火工作早动员、早部署、早检查。要适时到责任区防火一线进行一次大检查,督促检查各乡镇、各场(站)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督查思想、组织、人员、措施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到人,防火预案是否完善,灭火器具是否准备充分等。同时,结合督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给予指导、帮助,及时解决责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县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要做好联络和配合工作,主动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提供责任区有关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展情况。
(三)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将森林草原防火督查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消除隐患,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