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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1-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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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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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发〔2014〕17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共和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人口和 计划生育局部门职能机构调整整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职能机构调整整合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3〕157号),州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卫生和计生部门职能机构调整整合的通知》(南政〔2014〕108号)和州编委《关于州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职能机构调整整合的通知》(南机编〔2014〕2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设立共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撤销共和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组建共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三、整合后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在部门“三定”规定中具体明确。核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副局长)。
四、在新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组建前,暂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全县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暂保持不变。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