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05-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索引号: |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05-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15〕3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共和县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朱立 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林 海 臣 县地税局局长
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司 成 奎 县公安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格 宝 县民政局局长
仁青东主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 增 娟 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李增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仁青东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县国土资源局樊荣同志,县地税局桑杰尖措、杜海鹏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开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化,报请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