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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5-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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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5〕6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 报告的通知
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共和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照“两个规划”数据指标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015年5月26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印发
共和县2014年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报告
2014年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第四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部门群策群力积极贯彻落实“两个规划”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全县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提供了坚实的社会环境保障和生活物质基础,全面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状况
(一)经济稳步增长,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14年,全县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7383元,同比增长2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40元,同比增长10.3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05.2元,同比增长1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817万元,比上年增长31.7%;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28560万元,同比上升18.51%;妇幼保健经费支出100万元,同比下降4.76%;计划生育经费支出402万元,同比增长7.2%;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支出364万元,同比增长22.15%;防治防疫经费20万元,同比下降33.33%。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带动了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女性人口稳步增长,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合理。2014年末全县总人口达135946人,其中女性6786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9.91%;育龄妇女人口3470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5.53%;人口自然增长率10‰,同比上升0.77个千分点。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105%,同比增长7%。
(三)女性就业、社会保障形势喜大于忧。2014年,全县公务员总数达850人,其中女性255人,同比增长9.91%,女性比重占30%;就业人数达655人,其中女性307人,与上年同比增长16.73%,占就业总人数的46.87%。
2014年末全县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809人,其中女性1404人,比去年增加30人,同比增长2.18%;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78人,其中女性2745人,比去年增加78人,同比增长2.9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577人,其中女性2097人,比去年增加29人,同比增长1.40%;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3074人,其中女性1107人,比去年增加87人,同比增长8.5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7607人次,其中女性24389人次,比去年增加1020人次,同比增长4.36%;全县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6366人,其中女性为3538人,比去年减少782人,同比下降18.1%,占总人数的55.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900人,其中女性为3977人,增加96人,同比增长2.47%。
(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是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2014年全县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94.17%,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4.17%,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5.37‰和5.82‰,分别上升1.82个千分点和0.08个千分点;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3.96%,同比下降1.79个百分点;儿童疾病预防卡介苗接种率为98.81%,比上年下降0.23百分点;脊髓灰质炎接种率为99.68%,比上年提高0.79个百分点;百白破接种率为99.86%,比上年上升1.07个百分点;麻疹接种率为99.39%,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乙肝接种率为94.28%(及时接种率),比上年下降5.23个百分点;残疾儿童康复率为42%,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由于2003年新婚姻法中不再强求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后,婚前医学检查率一直为0。我县2014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4例,较上年减少3例。
(五)妇女儿童教育均衡发展,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为进一步增强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县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4年全县共有各类学校19所,其中初级中学2所,小学17所,其他部门办学2所,在校学生16910人,其中女生8419人;教职工总数1120人,其中女专任教师638人。全县共开办幼儿园69所,在“两基”的推动下,妇女儿童接受各类教育的比例得到增长。2014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10%,比上年增长9个百分点,其中女童达到101%,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农业学区学前二年入园率达91.8%,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83%,比上年增长0.03个百分点,其中女童99.84%,比上年增长0.02个百分点;小学六年巩固率 99.97%;初中阶段入学率达126%,比上年同期增长26个百分点,女童毛入学率为127.1%,巩固率增长到98%。15-24岁识字率为100%,青壮年(15-50岁)识字率为98.95%,15岁以上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为4年。
(六)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创造条件。妇女参政议政是妇女社会政治地位的重要标志,也体现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民主程度。为推动城乡妇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全县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优秀女性先进事例、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相关法规政策,并在加强女性人才选拔、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方面给予了政策倾斜。2014年,全县科级干部268人,其中女干部47人,占17.54%,比上年增长0.05个百分点;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12.5%;乡镇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均达100%;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人数1人,与上年减少1人;担任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女干部8人,与上年持平;县处级女干部比例3.03%,比上年下降2.97个百分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女干部1人,比上年减少2人;乡镇领导班子后备女干部8人,比上年减少1人。
(七)加强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为提高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按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进入学校、社区、农村牧区大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介绍一些贴近妇女的典型案例,使广大妇女对法律援助有了一定的了解,基本做到了人人皆知。2014年,全县妇女学法参学率达到98%。同时,大力开展了维护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举办小学法律知识讲座30期,在校学生学法率达到100%,未发生未成年人吸毒案件。二是全县各执法机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要求,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和介绍妇女卖淫案件,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整治力度,开展打击黄、赌、毒、邪专项整治活动,社会治安环境得到净化。2014年,全县破获强奸案件7起,建设110报警点13个,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八)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有所提高。在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提升生活环境管理和生活质量水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中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加大了农村改水、改厕及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城乡绿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14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5%,与上年持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7.8%)49.6%,比上年增长1.8个百分点;城镇绿化覆盖率达27%,比上年增长0.98个百分点。2011年至2014年底,共投资10839万元,解决48878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解决规划内人口达100%;城市人均绿地面积为17.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7平方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3%,比上年增长3个百分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2%,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生态农业村庄绿化覆盖率为74.75%,与上年持平。
二、存在的问题
据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4年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各项指标数据形势喜人。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儿童保健工作滞后。部分乡镇儿童医疗保健设施比较陈旧简陋,急救能力较差,主要表现在有的乡镇卫生院有人无设备,有的有设备无人,或是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妇幼保健人员,但大多数都是兼职,护理技术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儿童保健工作时有断档,缺乏连续性。
(二)女干部配备不够平衡。2014年我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人数为0。2014年我县科级以上女干部总数为47人,占全县科级干部的17.53% ,《规划》要求到2020年县、乡科级以上女干部比例在2010年基础上至少提高10个百分点。
(三)卫生保健机构不完善。2014年孕产妇死亡1例,为农村户籍人员,死因为产后大出血,占全县育龄妇女的44.78/10万。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妇女儿童健康各项指标、其他业务指标均达到省州标准,工作不断规范和细化,但由于我县妇幼保健机构未正式成立,仍与县计生服务站合署办公,妇幼服务仅仅局限于信息管理方面,基层妇幼服务工作相对滞后。
(四)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牧区饮用水有待加强。《规划》中要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要分别达到90%和70%。但目前我县农牧区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为75%、49.6%,距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由于我县牧区群众居住分散,人少畜多,工程占线长,人饮工程核定人均投资低,建设任务难度大,加之受气候变化,地下水位下降、水源水量减少、生态移民、异地搬迁等特殊原因影响,不断造成我县新的饮水不安全人口。
(五)统计部门在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监测方面存在较大困难。妇女儿童发展监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一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作为保障,但随着统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目前统计工作业务量大与人员少的矛盾尤为突出,因此要在完成统计业务工作的同时承担监测工作有较大困难。加之各部门协作开展此项工作的力度不够,监测指标数据的搜集和整合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尤其是部分部门填报的《共和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4年定量指标目录》相关数据不全,甚至是有些数据变动较大,导致监测统计数据无法客观准确地评价妇女儿童发展状况。
三、对策与建议
(一)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做好协调配合,巩固社会化维权网络,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传媒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母婴保健法》及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营造妇女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宣传,通过组织创业政策宣讲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州县促进创业就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提高妇女的政策知晓率,努力为妇女创业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大力培植宣传妇女创业先进典型,扶持一批创业女能人,在全社会兴起劳动光荣、创业有功的社会风气;同时积极维护妇女权益,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消除用人单位招聘招工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努力推动实现女性与男性拥有同样平等的就业机会。
(三)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健康宣传,提高群众对母婴保健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推进孕前医学检查工作,提供孕前保健和生育知识的指导,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和免费孕检等相关措施,及早发现疾病,做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因妊娠合并症造成的严重后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减少出生缺陷;制定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办法,强化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提高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正常的医疗和卫生保健服务水平。
(四)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积极贯彻教育性别平等和均衡发展原则,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困难群体倾斜。同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儿童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建立完善贫困家庭儿童和留守流动儿童等群体的教育帮扶体系,努力保障每一个儿童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五)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良好社会环境,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同时,鼓励妇女儿童加强法律知识和文化科技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抵制不良现象的免疫能力;公安等司法部门也要继续严厉打击社会丑恶现象,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