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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04-1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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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7〕36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属节水型社会建设各成员单位收集相关 资料迎接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水利部水资源司《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资源节函〔201712号)文件要求,我县被定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评价县,四月份将迎接省州检查考核,请县属节水型社会建设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分工,准备20152016两年开展相关工作的影像资料、实施方案、基础数据、总结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并于415日前报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县水利局2楼),以便顺利通过检查考核。

 

附:共和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细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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