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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9-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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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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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印〔2017〕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共和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加强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严密印章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公发〔2006〕81号)要求,“共和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藏汉两文公章(编号:6325211000697)已按《标准》(GA241.1—241.8—2000)刻制就绪,从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
附:启用印模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