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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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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18﹞22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18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 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共和县2018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日
共和县2018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
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结合2018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安排
按照2018年度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总体安排,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工作分为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达标验收考核两部分。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与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一并进行,由县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达标验收考核由县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2018年度确定的8个示范创建单位(塘格木镇、黑马河镇、切吉乡,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考核标准按共和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达标验收指标执行(共政办﹝2016﹞181号附件2-4)。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与分值
(一)考核内容
1.推动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主要包括: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提高督促检查成效;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年度工作任务和措施;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按要求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等。
2.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主要包括: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等。
3.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主要包括:推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等。
4.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主要包括: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职能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包括: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6.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要包括: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依法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建立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及时化解信访问题等。
7.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主要包括: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和培训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等。
(二)分值设置
1.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附件1的评分细则。
2.对县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附件2的评分细则。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2018年11月10日至30日,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于2018年11月30日前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法制办。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二)集中考核。按照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领导机构的统一安排,通过核实年度工作报告、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三)综合评价。各考核组按照综合评价自查和实地考核情况,确定依法行政单项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按照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相关分值比例换算后,计为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成绩。
五、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考核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按要求真实、客观、准确的提供考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自查自评中,对照考核方案全面梳理总结全年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抓紧进行整改。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县级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结合本乡镇重点工作和所辖各行政村实际,统筹将依法推进村级事务管理纳入考核范围,在乡(镇)对村(社区)考核中一并落实。
(四)2018年度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单位在参加依法行政考核的同时,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达标验收考核,依法行政考核评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达标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