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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8〕25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安排方案(年终调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共政办〔2018〕25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安排方案(年终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方案(年终调整)》已经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20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报:州财政局、州扶贫开发局。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印发

共和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安排方案(年终调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 号)和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和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264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财政涉农资金配置,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推进我县贫困户和贫困村如期脱贫出列,围绕省委、省政府“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按照“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办好实事”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程,确保全县扶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精准扶贫工作使用资金向40个贫困村倾斜。

(二)坚持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因素,确定精准脱贫重点实施村和重点项目。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贫困村出列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分工合作,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

三、目标任务

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扶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切实增强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四、统筹范围

将省级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州级补助到县的涉农资金、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援青涉农资金、通过政府性融资平台取得的涉农贷款,一并纳入县级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范围。

    (一)统筹资金具体范围。中央、省、州及本级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资金以外的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基本运转主要是指县、乡两级正常运转的本级预算支出和上级经费补助;民生保障主要指有明确政策规定、使用方向或具体补助对象的民生资金;应急救灾主要是指用于应急救援和生产救济的资金;惠农补贴主要是指直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

    (二)统筹资金重点。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安全饮水、土地整理、财政扶贫、农村公路、农村能源、危房改造、生态移民、扶贫易地搬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及财政支农等资金。

五、统筹规模及投向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全县应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5561.80万元,计划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65561.80元。按照来源性质:中央资金41451.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252.2万元,州级资金1096.4万元,县级预算安排资金7203.6 万元,江苏援建资金及农发行贷款4558.2万元按照整合来源类别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4565.3万元(不包括农业保护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直接惠农补贴资金),水利发展资金7252万元(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库除险加固等重大水利工程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611万元(不包括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及天保管护员意外伤害保险),扶贫开发资金19251.4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56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746万元,新增土地有偿使用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29.27万元,环境连片整治资金19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525万元,牛羊调出大县资金355万元,旅游发展资金30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部分资金3254万元,供销发展资金230万元,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943.23万元,教育文化涉农资金3737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493.53万元(具体整合资金来源构成及资金来源性详见《2018年共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来源计划表》)。

整合资金计划实施122项扶贫项目,涉及各乡镇和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和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扶贫开发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社会保险局等部门。整合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事业特别是贫困村危房改造、道路及安全饮水、基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环境整治、农业生产发展、贫困村增收致富产业等方面。具体安排的支出项目是:

(一)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投资17228.67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农牧业产业发展

1.投资1021.00万元的贫困户到户产业扶贫发展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2.投资200万元的扶贫产业园(内部装修)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3.投资60万元的塘格木镇华塘村合作社购置榨油、石磨设备项目由县民宗局实施;

4.投资84万元的倒淌河镇拉乙亥麻村驴养殖业合作社新建棚子项目由县民宗局实施;

5.投资80万元的塘格木镇5村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由塘格木镇政府实施;

6.投资500万元的铁盖乡吾雷村养牛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由县移民安置局实施;

7.投资400万元的龙羊峡库区共和县塘格木镇加什达村切块资金配套项目由县移民安置局实施;

8.投资300万元的县级支农资金重点扶持“菜篮子”工程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9.投资355万元的牛羊调出大县奖励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10.投资300万元的饲草料基地建设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1.投资529.27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

12.投资10万元的标准牛改点建设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13.投资20万元的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

14.投资1.5万元的农田残膜回收项目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

15.投资16万元的配方施肥通过项目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

16.投资80万元的省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17.投资20万元的三文鱼产业联盟企业扶持项目由县渔政管理站实施;

18.投资10万元的农产品品牌强农监测计划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

19.投资40万元的新型经营主体省级示范社扶持项目由县经营管理站实施;

20.投资20万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扶持项目由县经营管理站实施;

21.投资805万元的共和县廿地乡曲什纳村草原建设项目由县财政局实施;

22.投资742万元的共和县石乃亥乡切吉村草原建设项目由县财政局实施;

23.投资560万元的共和县恰卜恰镇加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县财政局实施;

24.投资140万元的共和县龙羊峡镇年出栏2000头藏香猪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由县财政局实施;

25.投资112万元的共和县铁盖乡下合乐寺村5000只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县财政局实施;  

26.投资140万元的产业化补助项目县财政局实施;

27.投资1540万元的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28.投资100万元的扶持专业合作社由县兽医站实施;

29.投资150万元的倒淌河镇罗秀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肉蛋奶基地建设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30.投资130万元的倒淌河镇罗赛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肉蛋奶基地建设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31.投资140万元的维兴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肉蛋奶基地建设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32.投资50万元的共和县江西沟乡鑫旺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33.投资30万元的兄弟牛羊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34.投资12万元的春覆膜推广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35.投资25万元的重点农业技术推广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36.投资435万元的草原生态保护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37.投资70万元的高产技术服务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38.投资65.5万元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39.投资60万元的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由县经营管理站实施;

40.投资30万元的适度规模经营项目由县经营管理站实施;

41.投资200万元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试点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42.投资50万元的省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奖励补助项目由县经营管理站实施;

43.投资120万元的社会化服务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托管项目由县农机管理站实施;

44.投资200万元的扶持牛羊肉加工龙头企业项目县兽医站实施;

45.投资28.6万元的新建蔬菜保鲜库项目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

46.投资10万元的牦牛产业示范点建设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47.投资10万元的藏羊示范点建设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48.投资20万元的藏羊畜种引进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49.投资40万元的藏羊高效养殖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50.投资100万元的活畜交易市场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51.投资30万元的冷水鱼产业项目由县渔政管理站站实施;

52.投资82万元的农产品品牌建设资金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53.投资2000万元的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和各有关乡镇政府实施;

54.投资2360万元的非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和各有关乡镇政府实施;

55.投资395万元的共和县龙羊峡镇渔业兴村强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由县渔政管理站实施;

56.投资1005万元的渔业新村乡村振兴战略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57.投资230万元的共和县农业区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村建设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58.投资100万元的共和县牦牛产业示范点建设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59.投资100万元的共和县祁加村草地生态畜牧业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60.投资100万元的共和县廿地乡廿地村集体经济养殖建设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61.投资270万元的共和县倒淌河镇蒙古村产业发展项目由县兽医站实施;

62.投资100万元的共和县上塔买蔬菜热水管道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63.投资130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64.投资100.10万元的下卡力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县财政局实施;

65.投资65万元的拉乙亥麻村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二)农村水利、交通、公益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投资13911.33万元

1.投资386万元的共和县克才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由县水利局实施;

2.投资596万元的共和县龙羊峡水库库区北岸(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由县水利局实施;

3.投资534万元的共和县恰卜恰城镇周边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由县水利局实施;

4.投资1000万元的共和县哇玉灌区田间配套工程由县水利局实施;

5.投资2198万元的共和县恰卜恰河(茶卡高速-索吉亥村段)防洪工程由县水利局实施;

6.投资450万元的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由县水利局实施;

7.投资910万元的共和县沟后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部门项目)由县水利局实施;

8.投资979万元的人饮巩固提升工程由县水利局实施;

9.投资76.34万元的龙羊峡库区共利县塘格木和龙羊峽镇东格等四村防洪应急维修项目由县移民安置局实施;

10.投资217.19万元的龙羊峡库区共和县龙羊峡镇龙才村村庄整治项目由县移民安置局实施;

11.投资400万元的龙羊峡库区共和县龙羊峡镇查那村生态农庄建设项目由县移民安置局实施;

12.投资375万元的人饮巩固提升工程由县水利局实施;

13.投资805万元的共和县环湖地区人饮机井工程项目由县水利局实施;

14.投资558万元的塘格木镇和铁盖乡人畜饮水工程由水利局实施;

15.投资350万元的共和县生态机井工程项目由县水利局实施;

16.投资1746万元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县财政局实施;

17.投资401.8万元的沙珠玉乡珠玉村道路硬化项目由县民宗局实施;

18.投资220万元的共和县龙羊峡镇克才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实施;

19.投资1000万元的共和县倒淌河镇黄科村通村砂路工程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实施;

20.投资312万元的切吉乡莫合村易地搬迁基础设施道路硬化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

21.投资70万元的廿地乡拉龙、羊让村道路硬化项目由县民宗局实施;

22.投资30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道路硬化加隆台村工程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

23.投资32万元的倒淌河镇拉乙亥麻村道路硬化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

24.投资265万元的龙羊峡镇瓦里关道路工程(以工代赈)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

(三)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投资11915万元

1.投资1260万元的6万亩农村造林试点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2.投资210万元的天然林保护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3.投资107万元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4.投资208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5.投资1600万元的绿化造林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6.投资20万元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7.投资30万元育苗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8.投资80万元的经济林建设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9.投资30万元的林木良种补贴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10.投资5492万元的27万亩造林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11.投资807万元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12.投资197万元的农村环境整治试点项目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四)农村教育、医疗发展扶贫投资 5216 万元

1.投资49.4万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体检项目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施;

2.投资100万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门诊费报销项目由县社会保险局实施;

3.投资1330万元的村级卫生室建设项目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施;

4.投资883万元的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由县教育局实施;

5.投资2854万元的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由县教育局实施。

(五)农村文化、旅游发展扶贫项目投资782万元

1.投资477万元的黑马河镇文巴村旅游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2.投资305万元的旅游发展补助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实施。

(六)贫困区农民居住条件改善投资14488 万元

1.投资3543.23万元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由县住建局和各有关乡镇政府实施;

2.投资3647.20万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3.投资5525万元的危房改造项目由县住建局实施;

4.投资1340.5万元的深度贫困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县住建局实施;

5.投资432万元的144户建档立卡户危旧房就地改造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七)农村流通、储存等商务发展投资730.00 万元

1.投资505万元的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实施;

2.投资230万元的供销发展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实施。

(八)技能培训、金融等其他扶贫建设项目投资1290万元

1.青春创业金融担保资金70 万元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2.投资60万元的贫困户短期技能培训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3.投资158万元的农业综合开发贴息项目由县财政局实施;

4.投资630万元的农牧业融资担保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5.投资182.47万元的民生保险助推脱贫攻坚行动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6.投资190万元的“530”贷款等贴息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具体已整合到位资金安排使用,见《2018年共和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安排使用(扶贫)资金项目明细表》)

六、整合方式

(一)坚持规划引领。各乡镇根据全县“十三五”规划,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高原美丽乡村等建设,制定本乡镇脱贫工作规划及所属每个贫困村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以往年度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可使用的资金量,对初步拟定的精准扶贫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当年项目及投入资金量并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并以正式文件明确各部门当年投入到精准扶贫的项目名称、投入资金量、建设周期等。

(二)注重项目申报对接。各部门充分发挥对各行业资源、资金和政策准确把握的优势,超前谋划,按确定的精准扶贫项目进行申报落实,确保上下级在政策和项目上的有机统一。结合贫困村实际,注重项目的可行性。对年度切块到我县、实行备案制管理的资金,尽可能地整合投向精准扶贫工作。

(三)创新整合机制。按照“性质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工作机制,整合存量、优化增量,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发挥好预算调节的杠杆作用,将全县可整合的所有涉农资金,在资金投向和投量上向贫困村倾斜,主要用于弥补贫困村建设项目资金不足部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扶贫项目及资金整合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申报项目对接和项目资金管理;县扶贫开发局等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统筹项目的衔接、申报与调整等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把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年度扶贫工作目标考评范围,严格考评兑现。县扶贫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研究解决资金统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县督查室对贫困村建设项目分阶段进行督办;县纪监委对推进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问责。县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农资金统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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