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版>政策>详细内容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9-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9-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共政办〔2019〕11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清理整治全县社会市面用文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清理整治全县社会市面用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93

 



清理整治全县社会市面用文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切实加强社会市面用文监管工作,进一步清理整治门头牌匾藏文使用不规范、错漏字多、无藏文等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有效促进社会双语用文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营造和谐文明良好的用文环境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工作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清理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清理整治内容

1.没有使用藏文的;

2.藏文使用不规范,存在错字、漏字、别字和翻译不准确的;

3.藏汉文大小比例不一致、字体脱落、不美观的;

4.藏汉文排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二) 清理整治标准

1.藏汉两种文字使用率要基本达到规范化;

2.藏文存在的错字、漏字、别字和翻译不准确等问题要全部整改;

3.藏汉文大小比例不一致问题要基本消除;

4.藏汉文字排序符合标准。排序要求为横写时藏文在上、汉文在下,或者藏文在前、汉文在后;竖写时藏文在左、汉文在右;环写时藏文在外环、汉文在内环,或藏文在上半环、汉文在下半环。

5.地名、路标用字准确、规范。

二、清理整治范围

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的门头牌匾、干部去向牌、公章、文件头、会标、桌签、条幅、横幅、公告、标语、广告、宣传栏、须知、奖状、锦旗、车辆门、汽车站点、建筑物用文、交通路标、街道标志、公共场所名称等所有文字标识的藏汉两文使用状况进行清理整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社会市面用文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完成,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后,决定成立县市面用文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才 旦 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 本        县藏语文工作办公室主任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 海 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顺 海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羊本才让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西    石乃亥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尼玛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 玉 花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县市面用文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本巴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市面用文清理整治工作,并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清理整治工作组。

四、清理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92日至94日。要做好起草工作方案,印制宣传材料,抽调人员组成清理整治小组等工作。

自查阶段:9 5日至910日。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社会双语用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

整治阶段:910日至925日。县清理整治组对恰卜恰城区、各乡镇街道各类牌匾、横幅标语、交通标示、广告牌等社会市面用文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督查阶段:926 日至930日。市面用文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区、各单位社会市面用文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乡镇要重视本辖区内的街道门头牌匾用文整治工作,并积极配合县整治工作组共同搞好用文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细化任务分工,认真开展排查,及时清理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完成。

(二)认真自查。社会市面用文管理工作,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本单位门牌、干部去向牌、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是否规范使用藏汉两文,尤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各类牌匾等用文,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由本单位负责及时整改。

(三)加强宣传。清理整治小组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教育引导、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对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和《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社会市面用文规范化、标准化重要性的认识,正确看待和规范使用藏语文,自觉维护社会市面用文秩序,创造和谐文明的用文环境。

(四)强化协作。清理整治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此次社会市面用文清理整治工作。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