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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09-1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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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9〕12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共和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建立共和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99


关于建立共和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工作机制的意见

浏览次数:450 投稿:上蔡县政府办公室 来源:上蔡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及省、州文体旅游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县旅游服务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治标与治本并举,着力解决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综合治理机制,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监管责任

依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快形成全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格局。

(一)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为形成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合力,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成立共和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牵头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日常工作。

()加强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旅游经济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落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加强对县域内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推进力度。

()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相关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全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依法履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落实涉旅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各涉旅经营者要依照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旅行社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在线旅游企业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购物店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饭店、景区、交通、餐饮等企业要保障旅游者出游安全,提高服务品质。各市场主体要积极践行旅游行业“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在旅游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礼貌待客,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让旅游者体验到优质服务。

 三、职责分工

(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要针对假日期间天气和人员流动特点,提前做好防范措施,落实旅游接待单位、旅游景区和旅游活动举办地的安全准备和应急预案;要加强对全县A级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的排查整治,要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加强游客安全提示,提高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县公安局:严格旅游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驾驶员驾驶资格、车辆定期检验、车辆核载及实载人数、驾驶员驾驶时间、车辆轮胎磨损状况等情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依法查处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三)县交通运输局: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规范旅游客运经营者和旅游客运车辆的营运资格、驾驶员的从业资格,重点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黑车”;加强对旅游客运经营者运营监管,严格审核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资质和条件,规范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加强旅游客运运力投放调控;督促旅游客运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体系。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散中心、旅游相关场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投诉处理、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整治。

(五)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对旅游安全事故,要依法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六)县城管局:依法查处宾馆、商店、景区周边及游客集散场所扰乱环境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治理景区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尾随兜售行为。

(七)县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各旅游景区、文物景点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培训普及消防基本常识;督促各旅游企业依照消防规范要求配齐、配好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四、工作形式

()定期会议。一是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收集各部门工作情况,讨论制订综合执法检查活动方案,研究确定全县年度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提出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建议。二是建立完善例会磋商机制。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例会,总结全县旅游市场监管情况、各成员单位交流监管情况等,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联合执法。一是例行检查。根据旅游业特点,加大对春节、“十一”黄金周和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小长假,寒暑假旅游高峰时段的整治监管。二是临时检查。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对旅游市场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违规案件的查处。

()部门协作。县公安、市场监管、旅游、交通、发改等部门在接到涉旅投诉时,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或转办处理;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

()通报制度。各单位要将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每半年报送至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对报送情况不及时或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信息发布。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以县电视台、专刊等形式,将我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信息向外发布,引起社会各界关心重视旅游市场秩序,达到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旅游形象的目的。 

 

附件:共和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共和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韩忠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赵  梅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刘文军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成 员: 娄仲旭   县公安局副局长

     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顺海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李永强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切太加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明霞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才桑吉   县文旅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刘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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