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版>政策>详细内容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10-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10-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共政办〔2019〕15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华    旦    县长

副主任:李 文 兰    副县长

才    项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赵 晓 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仲 志 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格    多    县委编办主任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史 生 清    县审计局局长

吴    斑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仁青多杰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才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医疗重大项目的实施,财政投入、运营监管、绩效考核、事务协调和医共体发展规划、监督医共体的运营管理、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履职行为,对现代医院管理、医共体建设及管理任免提出相关意见等。

 

 

 

 

                             2019年10月15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