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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1-0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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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0〕24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全县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共和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韩 福 龙     副县长

副组长:晋 生 德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马 明 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樊    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东 飚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汪 秀 林     县水保技术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晋生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推动全县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监督、监测、考核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重大事项;提出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建议;督促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监督、监测及考核自评;开展国家水土保持政策的宣传教育。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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