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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3-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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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1〕48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黄河干流青海省沿线生态环境保护 医疗废弃物、废水处置专项整改工作督查 工作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共和县黄河干流青海省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问题(医疗废弃物、废水处置)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督查工作组,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一、督查分组

第一督查组:

组  长:黑热尖措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班玛旦登  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南太才让  县生态环境局干部     

负责县属各医疗单位、恰卜恰镇卫生院及所辖村卫生室、恰卜恰镇区内各民营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医疗废弃物废水处置的督查工作。督查车辆由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安排。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山建军  县生态环境局监察监督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都海庭  县卫生健康局干部

  刘红莲  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协管员

负责切吉中心卫生院、塘格木镇卫生院、廿地乡卫生院、沙珠玉乡卫生院、铁盖卫乡卫生院、曲沟社区服务中心、东巴卫生院及上述卫生院辖区内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医疗废弃物、废水处置的督查工作。督查车辆由县生态环境局安排。

第三督查组:

组  长:包 维 兴  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周    加  县生态环境局干部

    李 占 东  县卫生健康局干部

负责石乃亥镇卫生院、黑马河中心卫生院、江西沟镇卫生院、湖东种羊场卫生院、倒淌河卫生院、龙羊峡镇人民医院及上述卫生院辖区内村卫生室、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医疗废弃物、废水处置的督查工作。督查车辆由县卫生健康局安排。

二、 督查时间

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26日。

三、工作要求

    督查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各督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督查各项工作,要做到各级医疗机构全覆盖,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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