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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7-1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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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1〕17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21﹞46号)要求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共和县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加   羊    副县长

副 组 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樊    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万玛东智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珉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仁青才让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娘 格 加    江西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诺日坚赞    黑马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扎    西    石乃亥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    南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 得 财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海 娟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切 太 加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适 烧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徐 海 东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人选

晋 生 德    县水利局局长

马 明 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段 海 光    县统计局局长人选

王 东 飚    县林草局局长

严 海 龙    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觉教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止耕地“非粮化”和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部署;安排部署国家重大决策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措施;研究重大政策、重大任务及相关制度办法;协调解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和统筹利用撂荒地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乡镇防止耕地“非粮化”和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落实情况;完成省州委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觉教才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推进落实;跟踪调度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整治信息台账动态;建立督导和通报约谈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各乡镇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报告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整治工作进展等相关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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