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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8-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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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1〕23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推动市场主体做优做强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推动市场主体做优做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8月16 日
共和县推动市场主体做优做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71号)、《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州推动市场主体做优做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函〔2021〕22号)精神,全面做好2021年市场主体做优做强的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建设“五个示范省”、培育“四种经济形态”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做优做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提升企业质量创新能力,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降低减轻企业创新创业成本负担,积培育新动能、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提升标准化、品牌化和智能化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市场主体发展动力
1.加强技术创新和应用。打造一批面向服务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平台,进一步深入挖掘和提高藏语文信息资源的价值和利用率,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藏文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动线上购物、智慧物流、远程医疗、智慧监管、藏文信息化高地等加快发展。(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 推进特色产业升级。支持特色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支持农畜林草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向特色镇和物流节点集中,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实现农户增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提质增效,从培育、扶持、指导和服务等方面入手,提升产业精深加工水平。突出牦牛、藏羊、青稞、油菜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健全牦牛、藏羊、青稞、冷水鱼等高原生态绿色农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原产地追溯体系,着力引进实施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发展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提升行业竞争力。在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基础上,瞄准中高端市场,面向特定消费群体,加大营养健康功能性食品研发力度。(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市场主体竞争能力
1.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分级工作,持续推进质量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推动农畜林草产品质量提升,推广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和技术。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积极推动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旅游民宿等新业态的标准化建设推广工作。引导企业完善服务标准和传统领域标准,加快新兴领域标准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管协同处置机制,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选择产业基础良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推进标准体系评价建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六大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探索建立商贸流通企业和商圈商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树牢质量管理理念。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参加全省第43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交流发布会。展示质量、品质风貌,鼓励更多组织及员工参加质量管理活动中。加强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培训和推广运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1.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深化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落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政策。积极推动落实工商业用电、用气、用水同价政策,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合理收费,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优化企业用水、用气、用热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接入成本,加大对水、电、气价格监管力度,提升公共设施服务能力。(县税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发挥资本市场助力作用。鼓励商业银行提高对初创企业的贷款额度,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力度,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借鉴推广专利权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风险管理及补偿机制。(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落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扶持政策,鼓励支持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办经营实体,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落实社保补贴奖励政策。积极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对缴纳社会保险进行就业登记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奖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提升企业征信服务水平。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满足质量先进企业和优势品牌企业融资需求。完善征信系统,不断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扩大征信有效供给,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依法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助推集体经济规模发展。在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培育创新创业经营实体,形成多种经营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设精深加工生产线,整体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开展质量认证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为村集体经济提档升级。(县农牧局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1.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完善“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落实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常态化管理手段,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做好“两库”的日常维护工作。(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办结”,持续推进企业压缩开办全程电子化办结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管理、企业注销登记便利化改革,不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进品牌强企战略。充分发挥县域绿色资源优势,培育优势产业,创新推介方式,组织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青海品牌商品推介活动。加大以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为重点的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品牌保护,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青字号”知名品牌;鼓励各地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合作社共创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地方鲜明特色的产品品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人才引培计划。建立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奖补激励机制,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带动农牧户发展乡村产业。统筹推进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建设,培育乡村能工巧匠、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等创业创新带头人。开展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提升广大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建立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市场环境,重点整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限制交易、差别待遇等垄断行业和乱收费用、随意定价等不合理价格行为。重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指定机构实施的垄断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林草龙头企业,促进多主体紧密合作融合。积极支持电商发展,鼓励线上线下融合,带动就业;培育发展网络经济,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利益共同体,形成“龙头企业+创新平台+合作社+基地联农户”的主体融合模式。(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搭建招聘服务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做好私营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工作,积极开展供需见面专场招聘会,充分发挥线上就业服务优势,开展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落实区别化优待政策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待遇,按月足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增强脱贫人口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建设民办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中心,创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市场主体做优做强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主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在推动市场主体、抓质量提升、促创业就业、强化科技创新等方面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措施。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关于“一年一重点、三年见成效”的要求,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强化工作调度。有关部门要定期协调会商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困难问题,于2021年11月23日前分别将本年度活动推进情况、2019-2021年“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活动三年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