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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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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21〕23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共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共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拟调整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国 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尕藏才让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冯 斌 人行海南州支行调统科科长
成 员:才郎东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索南项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海 龙 县法院副院长
完 么 加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羊本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张 进 德 县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仲 志 飞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吉 先 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仁 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正 文 县税务局局长
马 明 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才 旦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梁 生 翔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 有 文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杜苏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和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乡镇政府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具体负责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