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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9-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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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1〕255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共和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8月30日
共和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家林草局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州林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定于2021年8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彻底查清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为基础,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严肃追究监督管理不力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强力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秩序,努力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问题。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破坏天然林资源、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督查、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严守生态底线红线,扎实抓好问题排查,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健全完善案件台账管理和查处销号制度,实行案件查处情况动态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共和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韩 福 龙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振 飞 州绿色园区管委会主任
樊 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东 飚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县林草局局长
成 员:索南项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都 芬 庭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晋 德 县水利局局长
吉 先 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马 明 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徐 海 东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谢 克 加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
共和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草局,负责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交督查成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王东飚同志兼任。
四、职责分工
(一)州绿色园区管委会。配合县林草局做好入驻园区清洁能源企业用地许可资料收集和案件调查工作。
(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对县林草局移交的涉及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侦办,并配合县林草局做好疑难案件的前期调查工作。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对职责范围内属于违法的图斑,提供项目立项和建设许可等资料,并配合做好前期调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部署阶段(8月20日—8月31日)
1.县林草局结合“专项行动”图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抽调人员,组建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
2.县林草局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微信推广、微视频、网络、横幅、宣传语等方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积极争取全社会人民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严打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群众举报,丰富案件线索来源。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
以“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为着力点,县林草局联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集中时间力量,对全域范围内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并按职责迅速进行核实查处,认真进行整改。
1.县林草局利用国家林草局提供的卫星遥感影像和历年监督检查结果,排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情况,梳理形成变化图斑。
2.县林草局联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判读变化图斑、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开展现地核实。
3.县林草局对核实出的违法案件及存在的问题(含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实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4.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林草局结合排查核实结果,从中筛选出一批重大和典型刑事森林资源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三)重点整治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在依法处理涉林违法案件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严厉打击毁林犯罪行为,切实刹住毁林歪风。
1.县林草局落实整改责任,将每个问题案件整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2.加大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力度,并选取一些有典型意义、有影响的案件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3.县林草局将本地专项行动成果,包括案件数据库、案件查处情况等认真进行审核并汇总。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特别是要认真分析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查找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秩序,强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效果。
1.由县林草局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审核汇总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州林草局。
2.以全面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源头管理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智慧管理体系等体系建设,创新推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特别是狠抓大要案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要加强督导,不得以文件、会议代替落实,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依法严肃处理。要建立严格的问题排查机制,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要积极建立林业、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处理机制,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三)健全长效机制。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尤其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应对,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特别是重点加强公益林规范化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