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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9-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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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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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1〕30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 值班值守及党风廉政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国庆、中秋两节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节日期间活动增多、人流量增大,用火、用油、用电激增,且伴随入秋,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大,部分项目工程建设易进入抢工期现象,压缩施工工期易使施工过程简化,容易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提醒、再部署、再要求。一是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二是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要切实加强重点路段防控管控,集中检查道路交通标示、警示标示缺失、损坏情况,以危险化学品运输、大客车、三轮车、摩托车为重点,严厉打击驾驶员无证无照、闯灯越线、酒驾、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队要加强消防安全状况检查,集中开展娱乐场所、敬老院、宾馆、饭店、车站、易燃草场等重点地点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突出对“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尤其是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备设施、储罐区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检查覆盖率、隐患整改率都要达到100%,对及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严禁带病运行。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各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加强对全县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负责重点排查施工场地的生活区防火、临时设施搭建的防护、基坑支护、边坡、构筑物等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商场、宾馆、医院和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五是供电、供水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六是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要重点检查旅行社、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七是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切实管好自己的人,加强干部职工自身安全教育,确保节日期间个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的批示要求,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未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问题的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肃值班纪律、严格值班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值班不在岗、在岗不履职等情况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值班,确保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本单位日常工作规则和程序,能够准确地答复上级部门电话查询,熟练操作各种通信和办公设备。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积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密切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疫情防控、防汛防灾等社情动态,及时了解掌握重要苗头性情报信息,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发生重大事项要坚决做到半个小时内电话报告,一个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政府总值班室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值班值守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坚决防止值班带班流于形式,不得脱岗、漏岗,不得将固定值班电话转接到移动通信设备。对未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带班规定要求和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紧盯“中秋、国庆”两节重要节点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节前党风廉政会议,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全县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约束自己。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栏等媒体宣传中央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根据县纪委《关于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共纪办〔2021〕39号)要求,严格执行“七严禁”即: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节日礼品礼金;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或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在公务接待、食堂管理中铺张浪费、攀比摆阔,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让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切实做到真正融会贯通、知行合一,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