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版>政策>详细内容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共政办〔2021〕35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 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长效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政府成立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国 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仁    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 进 德   县司法局局长

杨 有 文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拉 毛 先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 仁 祯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娄 仲 旭   县公安局副局长

侯    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更藏当周   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 坤 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才 拉 太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贺    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蔡 文 清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黑热尖措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季 海 生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拉 龙 措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玲 杰   县气象局副局长

刘 亚 光   县消防大队参谋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杜苏海同志负责兼任办公室主任,丁仁祯、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协调小组日常生活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推进落实,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发现的重大问题,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成品油市场“放管服”改革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推动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会议,会商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112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