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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1-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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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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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22〕8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联合整治塔拉滩、切吉滩范围内私搭乱建的 通 知
恰卜恰镇、塘格木镇、沙珠玉乡人民政府、铁盖乡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近期,在塔拉滩、切吉滩草原上出现大批恰卜恰镇、塘格木镇、沙珠玉乡和铁盖乡村民私自在自已草场内未经乡镇政府许可和未办理任何草原手续建设简易房和畜棚等建筑物。为遏制此行为,县政府于2021年12月30日下发《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共和县塔拉滩、切吉滩范围内严禁非法抢建抢搭畜棚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行为的通告》(共告字〔2021〕6号)予以制止,但是违法行为还在持续,从而严重影响执法工作,为及时有效制止村民违法行为的扩张,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同时,县政府成立由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县农牧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县乡联合工作组,近期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具体整治范围为“两滩”草地上的所有违法建筑,违建时间以政府公告时间为准。县农牧部门负责清查草原违法畜棚建设和合法畜棚情况,县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负责地类和违法认定,租赁车辆等,县公安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各乡镇政府负责现场拆除和垃圾清运工作。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