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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3-1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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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2〕8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贯彻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次数: 【字体: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共和县贯彻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38

共和县贯彻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79号)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青政办〔20217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省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确保我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全面有序推进,进一步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保证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共和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    加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员: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羊本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豆拉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凯 君    县公安局政委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志 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荣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人选

明 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先 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生 德    县水利局局长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进 奎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项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德 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海 光    县统计局局长

        李毛杨忠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

才郎东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晓 龙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个私办公室古永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认领市场监督领域内改革任务。根据青海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共318项),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全覆盖,县级市场监管领域共有7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中,直接取消审批8项,审批改为备案6项,实行告知承诺制13项,优化审批服务46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落实四种方式改革措施。实施改革后,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管理,涉及相关许可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调整后的审批程序和材料要求进行审批,确保各项分类改革举措有序实施。

(三)规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营范围登记。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经营范围涉及许可事项时,需要按照许可事项与经营范围对应关系对照表进行登记,规范化经营范围登记工作,逐项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

(四)推进综合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全全县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厘清监管职责,推进综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实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事项跨部门间联合监管执法常态化。

(五)建立部门沟通与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与涉及改革审批事项的有关单位协调机制,推动各部门细化改革举措,做好具体改革措施向社会公开工作,加强与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及业务协同。

(六)加强信用监管。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运用信息公示、失信惩戒、风险分类管理等信用管理手段支撑各领域监管,不断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

(七)出台改革配套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改革配套措施,完善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配套措施稳妥实施,方便群众办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二)认领任务,落实措施。各成员单位根据事项清单认领任务(详见附件),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修订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指导落实许可事项的改革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动健全工作机制,把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好本部门改革工作任务,遇到问题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强化培训。各成员单位要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宣传,加强对本部门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的政策指导,引导市场主体尽快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确保改革政策执行到位,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强化工作规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做好政策解读、人员培训等工作,把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作为当前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全面抓好改革工作落实。

:共和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2021年)

     附共和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2021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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