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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4-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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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2〕13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州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稳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查组,从即日起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综合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着力增强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效性,切实形成“牵头抓总、部门参与、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县政府成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稳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综合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国 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 加 县委常委、副县长
尕藏才让 副县长
韩 福 龙 副县长
副组长:王 德 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樊 荣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吉 先 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下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综合督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二、督查分工
此次督查由县政府有关领导带队,采取综合督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督查。
综合督查一组:
组 长:王 国 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王 德 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管领导。
督查范围:督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消防、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新能源(工业园区)等领域监管单位及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查恰卜恰镇人民政府、沙珠玉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综合督查二组:
组 长:周 加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分管领导。
督查范围:督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学校医院等领域监管单位及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查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铁盖乡人民政府、倒淌河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综合督查三组:
组 长:尕藏才让 副县长
副 组 长:樊 荣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成 员: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管领导。
督查范围:督查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汛抗洪、宗教场所等领域监管单位及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查塘格木镇人民政府、切吉乡人民政府、廿地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综合督查四组:
组 长:韩 福 龙 副县长
副 组 长:吉 先 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管领导。
督查范围:督查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城镇燃气、文化旅游、养老机构、农业机械、渔业等领域监管单位及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查江西沟镇人民政府、黑马河镇人民政府、石乃亥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专项督查组: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负责协调组织。
建筑施工专项检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
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检查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负责协调组织。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由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组织。
农业机械、渔业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组织。
防汛抗洪安全专项检查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
新能源、工业园区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
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检查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组织。
各乡镇安全专项检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三、督查检查阶段划分
(1)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4月10日,逐级细化检查内容、标准,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全过程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
(2)专项检查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行业(领域)督导检查。
(3)综合督查阶段:(4月21日至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结束为第一阶段,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结束至党的二十大召开为第二阶段),县政府进行综合督查。
(4)整改落实阶段: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严查真改,精准落实“一情况两清单”报送机制。
四、督查方式
各乡镇、各部门及各类企业采取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政府层面:县政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对照督查检查内容,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及各类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并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导检查。
部门层面: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重点督导检查行业领域(见附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检查标准,实化责任清单,组织指导好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工作。
乡镇层面:各乡镇要在积极配合各部门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消防隐患、特种设备、森林草原防火及防汛抗洪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督查组织层面:各督查组要细化完善检查标准,制定工作计划,专题召开会议明确任务要求。要按照从严从实从细的要求,扎实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和问题清单在反馈被检查乡镇、部门及企业推动整改的同时,要将书面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各督查组督查情况和问题、隐患清单,专题形成综合情况报告报送县政府。
五、督查内容
分为政府层面、部门层面及企业层面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一)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情况。重点督查各乡镇、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州县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教育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以及重点时段、重大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共和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共和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制度措施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实施情况。重点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方案计划、制度机制、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贯彻省州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暨全省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各类工作方案、计划及重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工作专班运行及“一情况两清单”报送机制执行情况;治本攻坚任务清单及巩固提升的治理措施。
(四)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督查防震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应急预案修编及演练情况;强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开展各隐患点巡查治理、监测预警、搬迁避让等情况。
(五)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行业领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相关问题等情况;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有限空间、消防、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及市政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六)重点场所公共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督查高层建筑、“多合一”、“九小”生产经营单位及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文化娱乐、宗教寺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执行火灾隐患整治、疫情防控和各项安全防范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
(七)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完善情况。重点督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救援机械设备、应急物资供应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编制部门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等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及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投入等情况;“一会三卡”推进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九)复工复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相关部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以及企业执行复产验收手续、安全复工方案、隐患自查自改、岗前教育培训、防范保障措施等各个环节工作落实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人员配备不齐全不予通过验收、安全条件不达标不予通过验收、灾害治理不到位不予通过验收、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不予通过验收、隐患治理不彻底不予通过验收、现场管理不到位不予通过验收)。
(十)安全风险因素辨识管控情况。重点督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非煤矿山领域开展打非治违、组织复工复产、落实监管包保、强化监察执法、严格采掘接续、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各项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和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是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重点督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综合督查工作,各督查组将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督查,集中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报、约谈、警示、曝光一批安全责任不落实、抓工作落实有差距、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工作表面化一刀切、安全监管宽松软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深入开展,指导工作。督查组将结合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综合督查,深入细致查找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压实责任,落实整改。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乡镇、部门和企业进行反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及各类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压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任务,逐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各督查组副组长所在单位为本次督查牵头单位,将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综合督查工作小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30日前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974-8521186),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附件:重点督导检查行业领域
2022年4月6日
附件
重点督导检查行业领域
(共11个方面内容)
(一)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检查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旅游公路、桥涵、隧道等隐患;强化事故易发路段、“两客一危一面”车辆监管力度,严查超员、超速、超载、超限和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驾、毒驾、车辆带病运营,农用车载客及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校车安全管理,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车辆检查维护、动态监控等情况;排查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运输情况。
(二)建筑施工方面。排查建筑施工中无资质队伍、无证上岗、不规范操作、转包分包,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行为,特别对高空作业,地下管网作业,施工现场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切实强化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加大城乡结合部、群租房、租赁房安全治理,对经营性、服务性农村自建房(自建厂房、养老院、医疗服务、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整治市政燃气管网、燃气锅炉、报警装置安全隐患。
(三)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方面。重点检查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对长期停产停工矿、复工复产矿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风险,对易滑坡、垮塌的地段进行全面检查。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健全;督查危化企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经营“三无”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五)消防方面。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开展大型商场综合体、高层建筑、学校(幼儿园)、医院、文博单位、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宾馆酒店、“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深入开展电器线路私搭乱接、电动车充电设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六)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等方面情况。
(七)文化旅游方面。重点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文博单位消防系统、设施配备安全隐患;重点督促各旅游景区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旅游船舶安全监管和游乐特种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疏通演出娱乐、网吧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八)农业机械、渔业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农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达到报废年限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脱检脱保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渔业船舶生产安全隐患。
(九)防汛抗洪方面。重点检查水库、水利设施及险工险段安全风险隐患;完善水库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大汛期安全调度和低水位运行监管力度;强化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特别是针对龙羊峡水库近期岸区水位下降加快,库岸局部塌滑可能进一步频繁,完善落实排查和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十)新能源、工业园区企业。重点检查加大对工业园区企业新能源领域安全监管,开展工业园区中小、散、远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协调相关乡镇和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森林草原防火方面。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责任制及工作协调机制情况,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严防火种入山,对重要林区草场组织人员不间断巡查,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确保森林草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