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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4-0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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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3〕36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 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共和县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43




共和县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

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共和县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升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印发<海南州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2257)文件精神,结合共和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以提高转移就业质量和效益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各项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介行业纽带作用,精心组织,强化服务,努力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突破。

二、目标任务

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聚焦需求导向,分类施策,总结劳务输出工作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成果复制和宣传推广,形成高效有序推进局面,调动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构建一体化联合推进机制,逐年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确保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人社、乡村振兴及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各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为成员的劳务经纪人队伍,做到县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乡镇、村具体操作的三级联动模式。积极落实劳务输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有意向外出劳动力名册和劳务输出工作台账,通过边实践边总结边提炼的方式梳理本县在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方面的典型做法,不断助推输出工作。同时,建立劳务输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人社部门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模式,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劳务输出工作开展情况。

(二)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为确保基层劳务输出工作的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专门的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基础设备,解决网络覆盖问题。同时,积极协调解决基层劳动保障站专职工作人员,加强与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的工作对接,开展人员培训和就业岗位提供、人员输送等工作。二是建立劳务输出工作站。积极考察共和县劳动力在江苏、广东、西藏等地就业创业情况,筛选出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的企业、商户作为劳务输出工作站。并通过工作站收集当地需求量大、高收入、高效益的企业、商户用工信息,将这些信息及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传播。利用春风行动等活动,开展送信息下乡,送岗位到户的工作,把收集到的用工信息传递到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三是扶持劳务派遣机构。积极落实六稳”“六保具体要求,主动开发富余劳动力,走出一条输出、致富、创业的良性循环路子,坚持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争取每年支持1—2个本县内劳务派遣机构。鼓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输出工作站及省外企业点对点对接,有组织的带领农牧民外出务工,提高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三)加强劳务协作。一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贯彻国家、省、州一系列新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和扩大就业政策知晓率。认真组织开展一系列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线上招聘活动,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依托抖音平台带岗直播提高招聘企业与求职者对接率,帮助劳动力实现就业。二是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建立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对接机制,提前通报用工需求计划,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要根据明确的适用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用工环节,制定项目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并于项目开工前,向项目实施单位告知用工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及时开展以工代赈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同时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工作。三是促进省内各地沟通。进一步加强与海西、海东等地的沟通协调在摸清有意愿外出城乡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就业意愿等信息上下功夫,切实掌握好基本信息,做好劳务输出的组织发动工作。组织本地区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及重点乡镇村负责人赴海西、海东等地就枸杞采摘”“拉面经济”“青绣等品牌劳务派遣工作进行对接洽谈。

(四)提高输出质量。一是强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开发、因技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结合各乡镇、社区人口规模,力争实现全县有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力培训全覆盖。根据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劳动力培训,使参训者都能掌握1-2项实用技能,通过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劳务输出。二是做好信息共享。加强人社、农牧、乡村振兴、工青妇、移民安置等有关培训项目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各培训项目单位及时准确共享培训人员信息,避免同一工种重复培训、同批人员多轮培训等弊端,切实提高培训实效,减少资源浪费。三是创建劳务品牌。充分挖掘本地资源优势和人文特色,对现有优势工种进行认真筛选,在分析劳务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基础上,积极对刺绣、服饰、餐饮等行业中具有特色的资源进行引导培育,打造本县安多服饰劳务品牌,帮助指导制定制度、规范运作,以点带面,以劳务品牌推进劳务输出,增加群众收入。四是培育劳务经纪人。以服务企业用工和带动农牧区劳动力就业为重点,以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为目的,鼓励培育发展本县劳务经纪人组织,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引领带头作用,逐步形成城乡劳动力有序流动、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环境,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促进就业之间良性互动,为企业用工和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五)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建设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共和县劳动力有效输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转移就业、以工代赈政策开展宣传动员,切实发挥好组织引领作用,发动好富余劳动力实现有组织的转移。同时,要建立动态更新就业台账,按类别要求定期更新劳动力就业状态,动态掌握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就业方式、收入及技能情况、就业意愿等,常态化开展返乡返岗监测,开展针对性有组织服务,保障外出务工稳定性。县委组织部负责把政府投资项目吸纳当地劳动力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励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责。县委宣传部负责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广泛宣传优秀农民工、优秀劳务经纪人典型引领作用,鼓励本地劳动力充分转移,积极营造有组织劳务输出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县工会、妇联、残联负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维护企业职工、妇女、残疾人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在平衡好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具体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大力开展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积极开发乡村就业岗位,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人社局负责积极落实各项转移就业激励政策,多渠道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促进输出就业,做好招聘服务、求职登记、职业推介、技能培训、用工需求发布,委托劳务公司有组织地开展劳动力输送;做好劳动者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做好劳动者劳动关系维权工作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把新农村建设同解决本地劳动力就业问题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同步提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劳务经纪人市场管理和中介服务行业监管。县司法局、县公安局负责健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县财政局负责转移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设立劳务输出奖金,落实劳务输出补贴政策多方筹措资金保障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正常开展,充分用好用足就业补助资金,统筹好东西部协作资金,结合实际,合理支出,为开展好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各项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用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县纪委、县审计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关于劳务输出责任落实及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督查、审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劳务输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形成村、社区、乡镇统筹,各行业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凝聚做好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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