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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4-0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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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3〕3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23年乡村“清脏治乱”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关部门:

现将《共和县2023年乡村清脏治乱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43

 


共和县2023年乡村“清脏治乱”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以点带面、系统推进原则,以乡村振兴试点村(2021—2022年)为重点,引领带动全县各乡镇村、社,打响清脏治乱行动攻坚战役,不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落实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结合四地建设,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到位、保护有力的环境卫生管护机制,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环保意识,提升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努力打造宜居宜游、和谐美丽的新共和。

二、工作任务

加强和巩固全域无垃圾县创建试点三年活动成果,继续引深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通过前期入村实地查看和调研情况,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治理。

(一)巩固全域无垃圾县创建试点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农户庭院、房前屋后整治。清理积存垃圾,确保庭院周边干净整洁,沿街无杂物随意抛洒和堆放;规范草垛、粪土入田、垃圾定点、污水入网、畜禽入笼、杂物入棚、车辆有序、摊点整齐。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村针对村内柴草乱堆、杂物乱放、污水乱流等现象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要按照五净五无(即居室净、厨房净、禽舍净、厕所净、院落净,无柴草乱垛、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排、无禽畜散乱)的标准,广泛开展农牧户庭院环境卫生大整治、大评比活动,实现宅院物料工具堆放有序,房前屋后整齐干净,庭院环境整洁优美,环境卫生由农村大体容貌向每户房前屋后延伸。

2)加强断壁残垣、破旧围栏整治。加大创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绿色村庄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残垣断壁、破旧围栏进行排查清理,登记造册,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正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村(沙珠玉乡达连海村),要在项目实施结束时同步完成整改工作,确保不留建筑垃圾影响村容村貌等现象发生。

3)乡镇政府驻地,派出所、超限站、高速收费站、电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驻地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共建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四道(国、省、县、乡村道)公路沿线综合整治

1)开展文明路建设。加强109214572国道的养护与管理,在确保路面平整、两侧清洁的基础上,坚持路地共治、清洁共享,互助合作,彻底清理公路沿线积存垃圾,打造公路交通风景线。109214572国道由沿线附近属地各乡镇、村负责;国道停车港湾内环境卫生由交通运输部门协调公路管理部门负责;高速公路沿线、高速收费站附近环境卫生由高速管理站具体负责。

2)加强乡村道路两侧美化绿化。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村级道路两侧垃圾全面进行清除,拆除紧邻道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圈舍等,清除草垛及其他堆积物。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在经济条件、地理位置成熟的基础上,开展植树活动,改善村级主干道交通沿线绿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河道综合治理

由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加大河道工程治理力度,抓好河道清脏、清障工作,消除河道的行洪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重点清除河道范围内的各种垃圾及侵占河道的非法障碍物。加大沿河污水直排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审批,协同县生态环境局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确保污水入网,恢复河道原有生态。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四有、四无、三净(即: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垃圾收运处置队伍、有垃圾收运设备、有垃圾处置设施;无抛洒杂物、无存量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村庄周围净)。各乡镇要加强保洁队伍管理,充分利用村级保洁队伍力量,发挥公益性岗位效益,严格保洁工作人员着装及清扫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对履职不到位、不能发挥作用的及时进行调整。同时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做到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改善环境与提高素质有机结合,从源头上引导群众垃圾不乱扔,脏水不乱泼,粪污不乱倒,柴草不乱堆,墙壁不乱贴乱画,房屋不乱搭乱建,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努力实现乡村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推动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足发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调研阶段。(32日至317日)

由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组成工作组,深入各试点村对环境卫生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330日至430日)

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各乡镇、职责部门根据重点任务分工,组织力量、强化措施、全面动员,扎实开展清脏治乱攻坚行动,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三)督查验收阶段。(51日至520日)

各乡镇、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各村进行工作督促与指导,确保活动开展成果。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要组成督查小组,严格按照方案,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各试点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工作被动应付、成效不明显的乡镇或部门,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进行问责约谈。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整治活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动员广大农牧民和广大干部职工行动起来,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县乡统筹、镇主体、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第一责任人负责推进制。各乡镇是本次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党主要负责人整治活动第一责任人,承担统筹协调督导职责,各村(社区)村委会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明确各自职责,按照活动任务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合力推进,重点治理农牧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活动开展井然有序,齐抓共管,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三)营造深厚氛围。各乡镇、村社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到活动当中,自觉承担起管理、保持、维护环境的责任。乡镇、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农牧民群众(僧侣)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营造社会各界、全民参与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共和县2021-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村花名册

 

附件:

 

共和县2021-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村花名册

序号

年份

乡镇

行政村

备注

1

2021

龙羊峡镇

后菊花村

 

2

沙珠玉乡

上卡力岗村

 

3

切吉乡

莫合村

 

4

塘格木镇

黄河村

 

5

倒淌河镇

拉乙亥麻村

 

6

江西沟镇

莫热村

 

7

2022

恰卜恰镇

索尔加村

 

8

倒淌河镇

次汗达哇村

 

9

沙珠玉乡

达连海村

 

10

铁盖乡

下合乐寺村

 

11

切吉乡

塔秀村

 

12

石乃亥镇

铁卜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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