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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8-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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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23〕14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23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2023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24日
共和县2023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海南州2023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要求,将扎实推进县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功能,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县域内黄河干流、青海湖、龙羊峡库区等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水平,倒淌河断面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标准。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稳定,切吉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恰让水库备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县域内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地下水水质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水环境生态保护。系统分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现状,认真梳理短板问题,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项目争取力度,突出整治重点流域、重点部位水环境,同时加快实施恰卜恰河、倒淌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修复项目。
(二)强化青海湖南岸生态保护修复。按照青海湖“大、美、净、好”保护要求,围绕巩固提升青海湖水生态环境质量任务,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推动解决水位上涨引发的新生水生态环境问题,加大对环湖南岸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垃圾填埋场规范填埋。
(三)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恰卜恰河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形成入河排污口名录及“一口一策”问题清单,建立健全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入河排污口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四)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巩固拓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深入开展重点乡镇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水质状况信息公开,及时核查整治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人类活动,努力实现全县水源地“高标准建设、硬措施管控、零安全风险”。
(五)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共和县恰卜恰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及青海湖倒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进一步削减生活源与面源入河污染物排放量,降低水污染负荷和增强污水净化“再生”能力,修复提升河流水生态功能,利用“再生水”实现县城河段生态扩容与干枯河床“有河有水、有水有草、河清岸绿”的人水和谐新面貌,有效解决恰卜恰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流岸线水生态自净与防护功能提升及水资源再生利用目的,保障其入黄河汇水及黄河干流龙羊峡水库断面水质稳定优良持续向好、流域水生态功能稳定与生态系统健康。
(六)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溯源整治,加强工业、农业、生活源水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督促住建部门巩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坚决防止返黑返臭情况发生。
(七)监督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冬季达标增效排查工作,重点解决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去除率问题。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紧盯排污单位和企业,全面排查排污情况,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时在线监控,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督促黑马河、石乃亥、江西沟、湖东种羊场、二郎剑景区污水处理厂加快调试运行,切实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应有效力。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安排,明确任务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县考核办负责对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年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信息公开。县生态环境局对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生态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情况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