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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9-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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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发〔2013〕8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县长华旦: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
副县长陈伦奇: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人事编制、劳动保障、发展改革、旅游、财政税收、金融、对口援建、统计、工业生产、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外事方面工作。(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应急人防办、县地震局、县法制办、县志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县统计局(调查队)、县经济商务局。协助县长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农村合作银行、县红十字会。
副县长马金星:协助县长负责民政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残疾人事业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副县长王朝晖:负责江苏省对口援建方面工作,协助才洛加副县长负责科技、扶贫开发方面工作。
协管县科技局、县扶贫开发局。
副县长梁昊飞:负责商务部对口援建方面工作,协助陈伦奇副县长负责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方面工作。
协管县经济商务局。
副县长才洛加:协助县长负责农牧、科技、林业、环境保护、水利、扶贫开发、生态建设方面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
分管县农牧局(游牧民定居)、县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防汛抗旱)、县扶贫开发局、县三江办、县新农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县气象局。
副县长鲍宗华:协助县长负责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工作。
分管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县红十字会。(挂职期间分管工作由陈伦奇、才洛加副县长分别负责,挂职结束后仍按分工负责工作)
副县长谭玉贵:协助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城镇管理、恰卜恰城北新区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镇管理局、城北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联、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局,电信、移动、联通。
副县长加曲:协助县长负责教育、交通、公安、司法、移民安置、民族宗教、民语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移民安置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语办。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佛协。
副县长丁允胜:协助加曲副县长负责移民安置方面工作。
协管县移民安置局。
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各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陈伦奇、梁昊飞、加曲同志互补;马金星、谭玉贵、丁允胜同志互补;王朝晖、才洛加、鲍宗华同志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陈伦奇同志负责协调。
2013年9月28日
抄报:州委、州政府。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8日印发 |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