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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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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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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发〔2021〕395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袁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共委〔2020〕227号、233号文件精神,决定:
袁丹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友琴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牛海玲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豆毛吉同志任沙珠玉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玛同志任石乃亥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邓却多杰同志任县公安局切吉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存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倒淌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拉毛先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蒋朝宏同志任恰卜恰司法所所长;
赵顺辉同志任廿地司法所所长;
颜生忠同志任县公安局江西沟派出所所长;
王佐鹏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
才郎措姆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关却当周同志县公安局切吉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吴芳同志县公安局倒淌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陶慧娟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拉毛先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才让同志石乃亥司法所所长职务;
蒋朝宏同志沙珠玉司法所所长职务;
赵顺辉同志恰卜恰司法所所长职务;
颜生忠同志县公安局塘格木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淑珍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建华同志县公安局江西沟派出所所长职务;
旦果同志廿地司法所所长职务;
当列同志江西沟司法所所长职务;
何万寿同志黑马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