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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6-09-1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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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6〕5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普惠促消费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共政办〔2026〕5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普惠促消费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共和县普惠促消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6年9月14日

 

共和县普惠促消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省州扩内需、稳增长、促消费、保民生决策部署,根据海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海南州普惠促消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南工商信〔2026〕45号)文件要求,立足我县地域辽阔、农牧民基数大、城乡消费不均衡、乡村潜力释放不足等实际,着力破解促消费活动覆盖面窄、农牧民参与度低、政策传导不畅、群众获得感不强等问题,建立健全州县联动、全域覆盖、精准普惠、规范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激活城乡消费活力,释放县域消费潜力,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推动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提质增量。结合我县商贸发展和消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统筹整合州县两级促消费扶持资金,开展全域普惠促消费专项活动,构建常态化、全覆盖、精准化的惠民消费扶持模式。坚持线上线下双线并行、城乡牧区同步推进,精准惠及商超、餐饮、住宿、成品油等重点民生商贸领域,有效提振市场主体经营信心、激活居民日常消费潜能。持续优化适配我县城乡、牧区实际的促消费工作体系,打通惠民政策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让全县各族群众共享政策红利、增强消费获得感,充分释放县域内生消费动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资金安排与分配

(一)资金安排

本次活动州级财政下达普惠促消费专项资金260万元,县级财政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适当配套专项资金,2026年县级财政预算内促消费资金10万元。

(二)资金分配

州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分别用于商超、餐饮、成品油、日用百货等商户线上线下立减核销。其中:县域内商户通过“云闪付”线上参与促消费活动,各乡镇通过发放纸质消费券开展促消费活动。

2026年县级财政预算内促消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制作纸质消费券及宣传活动费用,提高群众知晓度。

三、活动实施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26年9月15日—2027年2月20日

(二)覆盖对象

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农牧民、经营从业者、外来务工人员及游客。

(三)适用消费品类

本次活动补贴品类为米面粮油、肉蛋奶、果蔬生鲜、副食调料、日用居家、洗护日化、家居百货、针织服饰、厨卫小件、餐饮住宿、成品油等群众日常生活刚需品类。省级以旧换新智能家居及汽车等纳入省级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的产品,不纳入本次普惠促消费补贴范围。

(四)商户准入、动态退出管理

1.全域择优准入

辖区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合规经营、无重大失信记录的商超、餐饮、成品油网点,本着自愿参与原则,将有意愿参加本次活动的商户全部纳入活动范围,实现县城“云闪付”线上商户全覆盖。线下促消费活动参与商户,由各乡镇择优推荐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可靠、具备核销能力的商户,并向社会公示商户名单。

2.双线分类申报流程

县城商户(“云闪付”线上立减)自主线上申报→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联合市监部门资质复核→公示→纳入“云闪付”线上商户白名单。

乡镇商户(线下纸质券核销)向所在乡镇政府线下申报→乡镇初审→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市监联合复核→公示备案,纳入线下纸质券核销商户名录。

3.刚性清退机制

商户存在虚假交易、串通套取补贴、拒绝群众使用补贴或纸质券等违规行为,全额追缴违规资金,移出商户白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项目,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

(五)双线补贴详细实施规则

1.县城“云闪付”线上促消费活动

本次县城全部惠民补贴唯一依托“云闪付”APP平台开展,全程线上自动结算、自动立减、无需人工审核、无需提前领券,最大限度简化消费流程。

(1)使用方式

消费者在县城参与活动商户消费结账时,直接出示“云闪付”付款码扫码支付,系统自动识别消费金额,即时抵扣对应补贴金额,立减优惠直接兑现。

(2)统一阶梯立减标准

满60元减20元、满100元减40元、满200元减50元、满300元减80元、满400元减100元、满500元减150元(补贴上限为150元)。

(3)结算方式

“云闪付”平台每日自动统计商户核销数据,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按月核对台账、完成补贴资金统一结算兑付。

(4)活动管理

线上补贴资金用完即止,平台实时关停优惠功能,活动提前终止将及时对外公示。

2.线下纸质消费券促消费活动

针对农牧区群众不会操作智能手机、无法参与线上活动的实际,全县(除恰卜恰镇外)各乡镇全部实行纸质消费券发放、线下门店核销模式,做到农牧区群众零门槛参与、直观享受政策红利。

(1)券面设置

统一印制20元、40元、50元、80元、100元、150元六类定额纸质消费券,分别对应满60元、满100元、满200元、满300元、满400元、满500元消费使用门槛,与县城线上优惠标准保持一致,实现城乡政策统一、公平普惠,根据每一期消费券使用情况,按照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适当调整消费券档位及发放数量。

(2)发放主体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统一制作纸质消费券,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全权负责本辖区纸质券发放、登记、统计、汇总、宣传、管理工作。

(3)发放方式

活动分5期开展,每人每期限领1张,采取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定点领取、村(社区)集中发放两种方式同步开展,覆盖常住农牧民、寺院僧侣、留守群众、农牧区散户,确保应领尽领。

(4)适用范围

纸质消费券只用于购买商品时做抵扣,不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叠加重复使用。

(5)核销流程

群众在乡镇合作商户消费后,当场出示纸质券直接抵扣货款;商户留存消费券存根、小票或支付凭证登记消费者信息,商户在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取得消费者同意,告知收集目的、方式和范围。消费者信息仅用于补贴核销和防重复领取核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活动结束后,消费者个人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纸质券仅限对应乡镇备案商户使用,消费当场直接抵扣,商户每期统一到乡镇政府核验登记、审核无误后统一上报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分期结算并兑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按照实际投放数量每月核销后发放。

(6)有效期管理

纸质券设置统一使用有效期,过期自动作废,杜绝长期囤积、资金沉淀。

四、风险防控体系

(一)严格资金使用边界。10万元用于宣传及制作纸质消费券,其余资金用于居民个人终端消费补贴,不得用于商户经营成本补贴、工作经费、人员补助等其他支出。

(二)全流程凭证归档审计。“云闪付”线上核销记录、纸质消费券存根、商户结算单据、群众身份核验记录、资金拨付凭证实行纸质、电子双台账归档,保管期限满足审计核查要求,每一笔补贴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三)多部门联合督查。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每月抽查商户核销台账、走访群众核验补贴使用真实情况。

五、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乡镇纸质消费券发放、宣传、核销属地责任;依托乡镇村(社区)“两委”,组织党员网格员入户宣传、发放纸质消费券;初审乡镇线下合作商户;收集农牧区群众政策诉求并上报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商户核查、资金督查。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活动总实施主体,牵头制定县级实施细则;统筹商户“云闪付”线上、线下申报受理、联合复核、白名单备案;按月完成“云闪付”线上立减资金核销、乡镇纸质券资金兑付;按月向州工信局、州财政局报送活动进展。

县财政局:统筹配套拨付县级资金、专户管理、拨付审核;开展专项资金日常核查、全流程资金监管,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对资金沉淀、违规使用问题及时预警追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程参与商户资质复核,核查商户经营合规性;查处商户虚假经营、哄抬物价、拒绝使用“云闪付”补贴/纸质券等违规经营行为,建立失信商户名录,推送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将普惠促消费作为稳内需、惠农牧民重点民生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财政、市监及各乡镇为成员的专项工作专班,配齐专职经办人员,明晰岗位分工,杜绝推诿拖延,确保活动按期落地。

(二)城乡资源均衡下沉农牧区。坚持农牧区优先,补贴资金、宣传资源、合作商户布局全部向乡镇农牧区倾斜;支持县城大型商超、成品油企业在乡村设立销售网点,参与乡村集会促销,打通农牧区消费补贴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严守财经纪律规矩。闭环规范资金拨付、补贴核销、台账归档等全流程管理,建立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核查督导机制。针对配套资金落实不力、资金长期沉淀、商户违规套取补贴等行为从严追责问责,切实管好、用好惠民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红利直达各族群众。

(四)规范细则报备流程。本方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配套工作细则编制,报送州工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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