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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6-07-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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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6〕42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2026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2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共和县2026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共和县2026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3日

 

共和县2026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6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根据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和《青海省“十五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农牧民改厕需求为出发点,以提升农牧区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群众自愿、实事求是,合理安排建设数量和时序,科学选择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有条件的农户原则上优先推行水厕改造,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提升农牧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26年农村厕所革命,以先建后补方式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验收等各项工作。通过奖补资金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狠抓工程质量,不搞“一刀切”,不得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稳步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确保改一座成一座,群众满意一座。

二、资金支出标准

农村户厕奖补标准。主要用于入户上下水管道、化粪池、厕所主体等基本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非户厕基本功能所需的装修装饰,如瓷砖、地砖、洗浴等不得纳入省级资金奖补范围,水厕每座省级奖补4200元,旱厕每座省级奖补3800元。

三、组织实施

(一)精准确定对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扎实做好改厕政策宣传和需求调查,将有改厕意愿、具备改厕条件的农牧户确定为改厕对象,重点向无厕可用、现有户厕年久失修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农牧户倾斜,未经农户确认同意,不得强行摊派建设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

1.严格项目程序。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按农牧户申请、村委评议、乡镇审核的程序,填写《2026年青海省农村户厕改造申请审核验收表》(详见附件1),确定户厕改造对象。

2.开展工程建设。户厕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乡镇、村社要积极动员并指导群众根据改厕标准自行改造卫生户厕。农户确实无力改造的,乡镇或村社在接受群众委托后,组织群众与施工队伍签订协议,协助群众开展户厕改造。

3.引导群众参与。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农牧民采取投工投劳、以工代赈等方式,参与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增加农牧民收入。

(三)严把改厕质量。

1.合理确定选址。农村户厕选址应结合庭院、房屋布局,合理利用现有设施,新改厕所应旱厕进院、水厕入室,不得占用耕地和公共空间。农村公厕要根据人口规模、基础条件、功能用途等因素做好选址布局设计,不得产生环境污染风险。

2.科学选择模式。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具备上下水条件的,选择直通上下水管网或分(联)户处理型水厕,化粪池应使用预制或现浇混凝土技术。不具备上下水条件的农牧户,宜选择改造砖混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双坑交替式旱厕,不得使用彩钢等材料建设户厕。

3.严控材料质量。严格控制农村改厕选材质量和技术参数,相关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加强对厕具、管道等材料设备抽查,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建设一线。

(四)组织项目验收。

改厕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将厕所运行使用结果和群众满意度纳入验收指标。村社按照农村户厕改造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逐户进行竣工验收,参与验收的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乡镇对各村社的验收结果开展全覆盖复核。县级按不低于50%比例抽查验收户厕。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拨付奖补资金。

(五)奖补资金拨付。

由县财政根据各乡镇户厕分配数量及补助金额将资金划拨至乡镇,各乡镇对已确定自建的改厕户按程序拨30%奖补资金,项目完工并通过县乡村三级验收后,于11月10日前将剩余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支付到位。由乡镇协助实施的户厕依据签订的合同,按不高于30%比例预付资金,待工程通过县乡村三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剩余资金。

(六)强化管护责任。

户厕验收通过交付农牧户后,由农牧户使用并履行管护责任,防止厕所出现闲置或挪作他用问题。积极开展户厕使用维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督促加强日常维护保洁,因管护使用不当导致厕屋门窗破损、厕具配件损坏等问题,由农牧民群众自行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厕所革命领导小组“一把手”制度。县级牵头组织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核查验收、支付资金;村级组织动员联系群众做好宣传,三级联动统筹谋划好、推动好、落实好农村厕所革命各项工作。

(二)做好资金管理。

县、乡、村三级要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拖欠、克扣或挪用农村厕所革命资金。村“两委”及乡镇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对确定的改厕对象、项目验收、资金奖补情况进行公示,防止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拖欠克扣或挪用资金等问题发生,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加强技术指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需协调县农牧和科技局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定期开展改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确保乡村干部、施工人员掌握改厕技术标准、建设规范。同时形成村级改厕技术指导员队伍,在施工期间进行现场指导督促,确保新建、改厕质量过硬。

(四)强化督促检查。

县农牧和科技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紧盯项目建设、使用、管理三个关键环节,不定期深入一线开展抽查,发现问题当面反馈、限期整改。持续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排查整治,摸清“问题厕所”底数,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同时建立健全问题反映和督促整改机制,持续加强对各乡(镇)、村改厕工作的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群众满意。

(五)注重宣传引导。

各乡镇、村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意义、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做好档案管理。

严格落实“一厕一档”要求,于11月底前将验收合格的改厕信息录入“青海省农村厕所革命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核实工作。收集完善改厕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核验收表、公示材料、资金拨付凭证等内容。

 

 

共和县2026年农村户厕统计表

 

单位

合计

旱厕

水厕

廿地乡

93

93

 

铁盖乡

 

 

68

 

 

18

 

 

50

恰 卜恰镇

116

116

 

龙羊峡镇

140

27

113

塘格木镇

59

59

 

石乃亥镇

21

21

 

黑马河镇

25

25

 

切吉乡

23

23

 

合计

545

382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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