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507250000027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7-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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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7-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25〕46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用《共和县恰卜恰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毛片区)国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与补偿方案》的通知
共政办〔2025〕46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延用《共和县恰卜恰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毛片区)国有土地上附着物
征收与补偿方案》的通知
因城市更新需要,拟延用《共和县恰卜恰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毛片区)国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与补偿方案》(共政办〔2021〕198号)对东至青海湖南大街,南至环城南路,西至滨河西路尾端,北至共和县九年一贯制学校范围内的住户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因时间原因,需对方案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补偿奖励期限
补偿奖励起始时间:按项目进度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发布公告内容为准。
二、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异地安置),安置地点为县医院家属院。户型面积分别为:120㎡、90㎡、60㎡。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