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0624000006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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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发〔2024〕160号关于同意共和县2023年河仁慈善基金健康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
共政发〔2024〕16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共和县2023年河仁慈善基金健康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
县农牧和科技局:
报来《关于共和县2023年河仁慈善基金健康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共政农科〔2024〕119号)收悉,鉴于该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资金名称
共和县2023年河仁慈善基金健康扶贫项目资金
二、资金金额及来源
资金共11.75万元,河仁慈善基金健康扶贫项目资金。
三、使用范围
共计11.75万元,用于发放全县237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畜间包虫病防治工作补助。其中:235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每人补助496元;2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在江西沟镇无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村社核定追加的2名)每人补助470元。
四、使用单位
县畜牧兽医站
五、使用期限
2024年6月—12月
六、项目实施要求
一是要严格按照项目基本程序和实施方案内容,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切实保证项目质量。二是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项目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三是要妥善保存项目各类档案资料,项目完成后,邀请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此 复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