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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学习会

2026-09-17 10:11:34 中共共和县委宣传部 点击:[] 字体:小 大

9月14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学习会暨社科大讲堂。会议邀请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完玛冷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要求上来,高标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实干实绩彰显首府担当,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共和力量!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学细悟中领会重大意义。始终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背景、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县委的工作要求上来,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要把握工作重点,在实干担当中落实各项任务。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中华传统美德与道德建设、文化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度融合,让“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更加深入人心。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开展铸牢“十进”活动和“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从“数量领先”向“示范引领”转变。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开展交往交流交融“十项行动”,拓展“两平台、四载体”模式,实施社区“石榴籽”家园提级工程,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巩固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和睦的良好局面。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强化宣传引领,在宣传阐释中凝聚社会共识。要把学习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通结合起来,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内容,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学习,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充分整合各类媒体宣传平台,常态化开展接地气、可感知的普法宣传活动,挖掘宣传我县各民族守望相助的身边典型,在全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维护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