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农业综合开发草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畜棚及配套畜圈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项目畜棚及配套畜圈,已由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共和县倒淌河镇蒙古村(距倒淌河镇10KM)、石乃亥乡铁卜加村(距倒淌河镇180KM)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120平方米标准暖棚271座,配套313.2平方米砼空心砖畜圈271座。
2.3 计划工期:工程建设期为5个月(2011年4月至2011年9月底)。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2个
A标段:倒淌河镇蒙古村,新建120平方米标准暖棚152座,配套313.2平方米砼空心砖畜圈152座。
B标段:石乃亥乡铁卜加村,新建119平方米标准暖棚90座,配套313.2平方米砼空心砖畜圈119座。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下资质,有较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共和县财政局五楼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资格预审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考核手册副本原件)前来进行资格预审申请,3月24日上午10:00集中进行资格预审,经预审合格后领取项目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送达
6.1 送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3日17时30分,地点在县财政局五楼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共和电视台、海南报、共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共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吉后太 电话:0974—8513186
地 址:共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财政局五楼)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