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房屋的通告共告字(2012)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房屋的通告
共告字〔2012〕2号
根据共和县城镇建设规划方案,为确保环城东路扩建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环城东路房屋征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环城东路两旁所涉及的房屋等一切建筑物。
二、征收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1日。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对现有房屋进行装修;
(二)进行房屋买卖、赠予等交易行为;
(三)签订租赁协议或转租协议。
凡征收通告发布之日起的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