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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房屋的通告共告字(2012)2号

2012-02-13 00:00:00 0 点击:[] 字体: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房屋的通告

共告字〔20122

根据共和县城镇建设规划方案,为确保环城东路扩建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环城东路房屋征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环城东路两旁所涉及的房屋等一切建筑物。

二、征收时间:201211日至201261日。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对现有房屋进行装修;

(二)进行房屋买卖、赠予等交易行为;

(三)签订租赁协议或转租协议。

凡征收通告发布之日起的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