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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共和县县城切吉东路及周边违规占道经营集中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4-05 00:00:00 0 点击:[] 字体: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共和县城镇管理局制定的《共和县县城切吉东路及周边违规占道经营集中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城镇管理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3月29印发

                      共印55

共和县县城切吉东路及周边违规占道

经营集中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恰卜恰镇切吉东路地处人流密集区,部分商户为追求经济利益,长期以来违规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同时存在消防、交通和食品等安全隐患,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和居民出行州县两会代表、居民群众和正常经营户对此反映强烈,为进一步提升切吉东路市容环境,切实解决县城市容市貌 “脏、乱、差”问题,不断提升县城品位,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市容环境,现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全委会精神为指导,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以完善社会管理和市场经营秩序为目标,按照职能分工,齐抓共管,着力解决无证无照经营、违规占道经营、消防隐患突出、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载客拉货、食品卫生较差等问题,依法打击取缔违法经营行为,恢复正常社会管理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人民满意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保证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如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 马 金 星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长:久迈旦增 县城镇管理局局局长

副组长:李 成 龙 县工商局局长

      多杰南加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员:王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晁 梅 兰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斌 英 县农牧局副局长

          恰卜恰镇人武部部长

      尚 红 飚 县城镇管理局副局长

      余 德 江 县工商局河西工商所所长

      赵 顺 海 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华克才让 县城管局环卫清扫大队大队长

      彭毛当周 县水陆运输管理所稽查队副队长

      都 海 庭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董 锦 花 恰卜恰镇城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尚红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办公室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为确保工作质量,实现预期目标,决定抽调精干力量联合执法,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具体人数为:县城镇管理局20人、县工商局10人、县交警大队8人、县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人、县消防大队8人、县交通局3人、恰卜恰镇1人、城西社区3人,共计58人。

三、工作目标及任务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职能分工,整体推进,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查切吉东路及周边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实现切吉东路车行道“退市还路”,人行道摊位规范有序,逐步安排进入市场合法经营,消防、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隐患得到有效排查清除,对劝解无效、拒不整改、蓄意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实现切吉东路、赛乾路道路畅通,群众对该路段的社会管理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整治切吉东路;

(二)延伸整治切吉西路、赛乾路、滨河西路(日月山路桥至步行桥段)。

五、工作职责

(一)县城镇管理局的职责:

1、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依法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

3、与工商部门协同取缔车行道上各类非法摊点、流动摊点,对人行道上占道经营摊位进行分类规范管理;

4、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进行引导、整治、取缔;

5、协调团结家园市场进驻等事宜。

(二)县工商局的职责:

1、依法对切吉东路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户清查取缔;

2、严查切吉东路及周边假冒伪劣、过期商品,对存在问题的经营户依法查处;

3、对进入市场规范经营的商户跟踪服务,按程序办理相关证照。

(三)县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1、负责对该路段饮食服务行业摊位的疏导进市场工作;

2、对食品销售、饮食业从业者办理健康证及相关许可证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经营的予以整顿;

3、进一步规范从事饮食业的流动摊贩的健康管理;

4、对市场规范经营的商户进行跟踪服务,按程序办理相关证照。

(四)县交警大队的职责:

1、加大黄河南北大街、切吉东西路等占据车行道的载重车辆、货车、三轮货运车及摩的占道揽货经营的查处力度;

2、加大对切吉东西路违章停车的查处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制止乱停乱放行为;

3、严格禁止车载商品就地停车经营行为。

(五)县交通局的职责:

1、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的宣传活动;

2、规范该路段客货运营,打击非法运营;

(六)县农牧局的职责:

1、引导肉食、蔬菜经营者进驻市场规范经营;

2、把好猪肉、牛羊肉等销售摊点的检疫关,对违章占道经营户不予检疫。

(七)县消防大队的职责:

1、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深入贯彻消防法规;

2、依法清查消防通道堵塞、易燃商品堆放、消防设施不完善、流动摊贩密集场所使用易燃易爆品等消防隐患,按时限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处罚。

(八)恰卜恰镇人民政府、城西社区居委会的职责:

1、教育引导违法违规经营户积极进行整改,尽早退市还路,规范经营;

2、教育引导辖区居民到规范的市场进行交易采购;

3、负责日常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六、实施步骤

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328日 — 44日 )。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运用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居民、经营户对整治工作的认识,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及时通知各占道经营户做好搬迁前的准备工作,为第二阶段进行全面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330日 为整治活动集中宣传日,地点在切吉东路,各成员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开展深入宣传。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45日 — 410日 )。集中县城管、工商、交警、卫生、交通、消防等部门执法力量对切吉东路占道经营,消防违法,违章停车、占道堆放等行为进行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对占用车行道的蔬菜水果摊、牛羊肉摊、大肉摊、小吃摊、馍馍摊、小百货摊等所有摊位全部迁入共和县团结家园农畜综合市场规范经营,对银饰品加工、修鞋等摊位进行统一规范安置,对人行道上占道经营摊位进行分类规范。 410日起 严禁机动车道上一切占道经营行为,取缔步行桥占道经营户,保持居民出行畅通,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延伸整治赛乾路的违规占道行为。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所有抽调人员必须脱岗参加,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阶段:巩固验收阶段( 411日 — 421日 )。按照工作目标对此次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保持整治成果,使切吉东路市容环境长期保持干净整洁,社会管理秩序井然有序。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真正把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集中精力对切吉东路进行集中整治,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问题,力争使切吉东路等市容环境、社会管理秩序在短期内得到明显改善。

3、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参与集中整治单位、人员要树立全局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扎实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4、多措并举,抓出实效。集中整治中,以教育疏导为主,依法取缔为辅,尽可能通过说服教育,使当事人主动配合,自觉改正其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中拒不改正的“钉子户”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5、文明执法,以理服人。整治中要讲究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和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取得周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尽可能避免与当事人发生过激行为,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3月2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