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12〕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防震减灾纪念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开展防震减灾纪念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定于4月16日— 5月 12日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共和县是地震多发区和重灾区,一直被列为青海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近年来由于国内外地震频发、震灾严重,公众渴望了解和掌握防震减灾知识技能的需求空前高涨。今年又是“4.14”玉树大地震2周年、“4.26”塘河地震22周年、“5.12”汶川特大地震4周年(全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因此,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共和实际,充分利用好4—5月份地震纪念日比较集中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地震安全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二、活动安排
1、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在玉树地震、塘河地震、汶川地震纪念日当天,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选择中心地带通过悬挂横幅、展出防震减灾知识展板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2、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大力普及地震科普知识,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安全规划和教育计划,长期持久地开展地震安全教育,在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以“地震与校园安全”主题活动“。要抓好中、小学生普及防震减灾常识工作,通过学校宣传栏、黑板报、专刊、播放防震减灾光盘以及开展防震减灾征文等活动,使中小学生从小就能正确了解掌握有关地震基本知识和必要的防震抗震常识,增强防震减灾的意识和能力。达到“宣传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4、宣传活动中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必须在宣传橱窗中展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挂图,组织辖区居民学习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开展居民安全方面教育,按照预案要求,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等环节,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各部门对预案的掌握运用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具体要求
1、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以此为契机,推动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在宣传活动中,坚持“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把宣传活动与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避免地震谣言的发生。
2、要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方案,把宣传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将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总结报县地震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防震减灾 宣传活动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县委各部门。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8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