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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共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2-04-27 00:00:00 0 点击:[]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登    县司法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员:林 庆 文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索 南 本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才让华旦  县总工会副主席

        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汪 生 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段 海 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祁 文 锦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玉 华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吉 毛 措  县妇联副主席

    张 玉 花  团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祁文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