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共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加 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登 巴 县司法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林 庆 文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索 南 本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才让华旦 县总工会副主席
格 多 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云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汪 生 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公 保 县财政局副局长
段 海 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祁 文 锦 县司法局副局长
范 玉 华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吉 毛 措 县妇联副主席
张 玉 花 团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祁文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